关于农村医疗卫生的调查报告

时间:2021-08-31

  科学发展以人为本,人以健康为本。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健康屏障”,也是新一轮医改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快构筑完善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既是当前一项现实而紧迫的任务,也是广大农民群众的一个强烈愿望。近年来,伊川县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基础差、底子薄,目前仍不能满足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

  为全面了解农村医疗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探索解决制约医疗卫生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促进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全面改善,近日,伊川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员对农村医疗卫生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县卫生局、鸣皋镇卫生院、吕店镇卫生院、白沙镇卫生院、水寨镇卫生院和周沟村卫生所、干河村卫生所、焦王村卫生所等10多个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通过现场察看、翻阅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群众等方式,对我县农村医疗卫生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详细了解了我县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基本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伊川县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基本情况

  伊川县位于河南省西部,属洛阳市辖县,北依龙门风景区和偃师市,南连嵩县,西与宜阳县相临,东南接汝州和汝阳县。总面积1059.45平方公里,辖14个乡镇369个行政村,耕地面积60307.62公顷,总人口75.76万,农村人口57.2万。伊川县是全省23个对外开放重点县、35个扩权县和郑洛城市工业走廊县之一。

  近几年来,伊川县以满足农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重点,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机构建设,全县基本建立起以县直医疗单位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网络。全县有7个县直医疗卫生机构、15个乡镇卫生院、369个标准化村卫生室。拥有县乡医疗卫生从业技术人员3400人,其中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技术人员2200余人。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及社会效益

  1、群众受益面、补偿比例逐年提高。我县作为河南省第三批试点县于2007年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其资金由门诊统筹基金、大病统筹基金和风险金三部分组成。实施以来,筹资水平由最初的50元/年/人,提高到2013年的340元/年/人,额度不断增加。参合率历年保持在98%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逐年提高,目前乡镇卫生院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0%;县级医院起付线400-600元,报销比例80%;市级医院起付线700-1000元,报销比例70%;省级医院起付线1000-2000元,报销比例65%。2011年7月1日起,我县实现了定点医疗机构跨区域即时结报,凡我县参合农民因病在省、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当天就可在诊治医院得到新农合补偿。

  2、门诊统筹工作顺利开展。为解决个人家庭账户基金用完后的门诊看病困难问题,我县作为全市试点率先在2010年开始实施门诊统筹补偿工作,2010年补偿比例为40%,2011-2012年补偿比例提高到50%。2010年至今,我县累计进行门诊统筹补偿247.8万人次,补偿金额达2637.05万元,减轻了农民群众就医负担,缓解了看病难问题,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认可。

  3、支付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根据省、市要求,我县于2012年开展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制订下发了《伊川县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与各定点单位签订了《定点医院支付制度改革服务协议》,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次均费用、住院人次、药占比、实际补偿比等四大指标进行了规定和监控。同时,对40种常见疾病实行了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付费管理,规范了新农合资金支付制度,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就医。

  4、强化基金管理,保证基金安全。我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在医疗机构、经办机构、财政部门和银行四方面之间封闭运行、互相监督,基金收支分离。为保证基金的合理使用,县人寿保险公司新农合补助服务中心对支付补助档案100%审核,并定期报告;县农合办稽核30%档案,并通过网上监督和不定期突击检查等办法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对审核稽核中发现不合理收费、超限收费等违规情况,县农合办予以处罚或拒付。仅2012年共拒付新农合基金56.68万元,有效地促进了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5、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补偿水平逐年提高。为切实减轻患重大疾病参合农民的就医负担,2012年我们开展了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六种儿童重大疾病的救助工作,凡患上述疾病的14岁以下儿童,住院医疗费用新农合给予70%的补偿,民政部门救助20%,个人只需负担10%。如我县城关镇年仅13岁的郭某某,不幸得了白血病,治疗花费总费用4.7万元,大病医疗救助给予补偿4.2万元,患者只需出资5000元左右,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2013年3月又开展了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从3月1日起,我县参合农民患乳腺癌、食管癌、胃癌、宫颈癌等20种重大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门诊治疗的,其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用不受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限制、不设起付线,限额内新农合给予80%补偿;若救助对象属于困难群众的,民政部门再给予15%的救助。如水寨镇孟某某,因肺部感染共花费治疗费用23.5万元,享受大病医疗救助补偿近15万元,从而为这个家庭节省了大笔医疗费用支出。综上,新农合在我县实施6年多来,农民受益率达151.73%,补偿费用47582.97万元,新农合制度已深入人心,深得广大农民朋友的拥护。

  (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零差率销售工作全面开展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之一,对保证基本药物足量供应和合理使用,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权益,减轻农民用药负担,转变“以药养医”机制,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我县15个乡镇卫生院和369个行政村卫生室于2011年相继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实现了统一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统一零差率销售的“三统一”制度,同时实现了基本药物制度与新农合制度的及时对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乡镇卫生院出现门诊、住院人次上升,门诊、住院药品比重下降的“两升两降”的良好态势,基层群众就医负担开始减轻。据统计:乡镇卫生院2011年基本药物销售金额为1401.48万元,让利群众210.2万;2012年基本药物销售金额为2150万元,让利群众322.5万。村卫生室2012年基本药物销售金额为2943万元,让利群众441.45万。

  (三)基层医疗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逐步建立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基层医疗机构收入结构发生变化,由原有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和公共卫生收入三项变为医疗收入、公共卫生收入两项。为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运行,各级政府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力度。以奖代补和综合改革资金:2010年补助资金488万元,2011年补助资金207万元,2012年补助资金882.3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经费:2009年补助741.94万元,2010年补助946.76万元,2011年补助1843.6万元。201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年经常性收支差额889万元、核实认定11个乡镇卫生债务总额215.6万元和各级财政补助专项资金1890万元,已全额拨付到相关单位,填补了资金缺口,保证了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

  (四)基层医疗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得到深化,乡村医生队伍进一步加强

  2011年根据省、市乡镇卫生员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县卫生局、人社局、编办联合核定乡镇卫生院编制人数836人,实行竞争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对机构及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全员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达到医改强基层的目标,我县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实施“51111”人才工程(即从2009年起,计划通过5年时间,采取引进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定向培养和在职学习深造等方式,有计划的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培养1000名硕士研究生,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培养10000名本科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10000名专科生;将全省10万名注册乡村医生全部免费轮训一遍。)和人才培养“522行动计划”(从2011年到2015年,将用5年时间,有计划地为2000所乡镇卫生院培养2万名实用人才)。同时,根据《河南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的精神,于2011年出台了《伊川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核定在岗乡村医生1400人。2012年我县按规定实施基本药物专项补助、新农合一般诊疗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三项标准,总计1800万元,全部用于乡村医生,乡村医生人均年收入达到12857元。首批320名连续在村卫生所从业10年以上、年满65周岁的乡村医生,每月300元补助已于2012年元月1日起开始发放。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使乡村医生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提升,执业积极性明显增加,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五)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运行

  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10类内容: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重性精神病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监督与协管。

  2009年,我县启动城乡居民公共服务项目以来,始终坚持“国家购买、合同管理、服务同质、绩效考核”的原则,加强对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项目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逐步规范。2012年,我县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784427份,建档率达97.3%;乡、村两级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换4980次,发放宣传资料22万份,制作大型公示板面400块,播放音像资料2509次,开展公众健康咨询及知识讲座1909次,受教育约37.76万人次;全年活产新生儿13517人,建卡率98%;新建儿童保健手册13773份,系统管理35930人;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11884份,叶酸增补14227人,发放叶酸70519瓶;规范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82987人,高血压患者21187人,2型糖尿病患者2743人,体检重点人群50930人,规范随访率90%以上;登记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1601人;登记传染病病人2867人,及时上报率100%;参与现场疫点处理559次,配合治疗管理非住院结核病人429人,配合治疗管理艾滋病病人33人;增加了婚前免费检查服务,免费婚检2585对。2013年,组织实施了“健康伊川行动”,深入开展“八个一”活动,具体内容是:为每1千名左右居民确定一名签约乡村医生,每1万名左右居民确定一名乡镇卫生院包村医生;每个村至少确定为一名以上行动不便老人实行送医、送药、送体检上门服务;建立一张便民联系卡;发放一本《健康手册》;在学校开设一堂健康教育课;为每个村卫生室架设一对健康喇叭;为重点人群每人每年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签约乡医对重点服务对象进行一次一对一健康指导。“八个一”活动的开展,为农村人口提供了相对高质量的医疗保健服务。

  (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稳步开展

  1、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有序开展。自2011年以来,伊川县实施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个,总投资83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20万元、省投资37万元、市县配套281万元),建设业务用房6414平方米。其中:2011年项目2个,分别为鸣皋镇、高山镇卫生院,总投资343万元,新建业务用房面积3214平方米,最近投入使用;2012年建设项目3个,分别为白沙镇、彭婆镇、鸦岭乡卫生院,总投资495万元,目前正在建设中。

  2、标准化村卫生室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按照省、市统一安排,我县于2008至2010年实施了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工作。历时三年,我县共建成村标准化卫生室369个,其中新建212所,改扩建157 所,总建筑面积47597.3平方米,总投资 2969.66万元,实现了行政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标准化村卫生室在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中正发挥着主要作用,已经成为农村医疗服务的重要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