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公文的书面格式
一、眉首格式
置于公文首页横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
(一)份数序号:用小写数字编排,置于公文左上角第一行。(仅用于绝密和机密公文)。
(二)秘级和保密期限:秘级用3号黑体字,标注于公文右上角第一行,有保密期限的,密级和期限之间用“☆”相隔。
(三)发文机关标识:又称文件头、版头,由“发文机关全称+文件”组成,置于眉首中央。
(四)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顺序号”组成,置于发文机关标识下文中央。
二、主体格式
(一)公文标题:应以最准确而简要的语言高度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文种。通常有:“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关于+事由+文种”、“事由+文种”。公文标题置于横线下方中央。
(二)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如:“省工商局”、“各市(县)工商局”、“各科(室)、直属分局”等。
(三)正文:阐述公文内容,表达行文意图,使受文者准确领会受理事项及要求。
(四)结束语:结束语应根据文种而定,如“此报”、“此通知”、“此请示、当否,请批示”等。
(五)、附件:是指用以说明公文正件而附加的其他公文或材料。
(六)、落款及用印:落款包括发文机关全称和成文时间。其中,单一发文机关的,不署机关名称,只落成文时间,印章加盖于时间之上即可。用印要求是上不压正文,下不压版记,左右骑年盖月。
三、版记格式
(一)主题词:用最概括、精练、简明的若干词或词组有序排列组成,以便公文主题检索。如:“行风整治、通知”、“集贸市场、整治、报告”等。主题词置于公文尾页横线之上。
(二)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协助执行或知晓的其他机关。用“报、送、发”在尾页横线以下标明。如:“报:州工商局、县委、县政府;送:经贸局、本局领导;发:个协、消委”等。抄送机关应分列横排,下加横线。
(三)印发机关及时间:印发机关是具体拟制、印发本公文的部门,如:“州工商局办公室”。印发时间是具体印发本公文的准确日期,如:“××××年××月××日”。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在横线下平行左、右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