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状物作文:我最喜爱的一本书_750字(2)

时间:2021-08-31

初二状物作文:我最喜爱的一本书_750字4

  这是一本不算厚也不算薄的书,封面还是那种老式的青黑色,旁边零零散散的笔画聚成一团形成四个大字:“早花夕拾”很有名气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不由自主的,我又拿起它重新读了起来,房间里一下子变得安静下来,只听的见钟表微弱的“滴答”声…… “ 山中无岁月,弹指即千年”,等我掩卷沉思之时,已是日落月升,不禁感慨道:好书!以前没看过时一直认为这本书不过是许多篇文章集合在一起,凌乱不堪!看过才知道,其实每篇文章都有着一种必然的联系,每一篇文章都是作者鲁迅的一次重要的经历,这些经历在一起便成了人生。人生漫长,有苦有乐,喜悦、哀愁、感慨、顿悟都必须体验。从鲁迅的人生中我看到了天真、伤感、豪迈、大气!这才是一代文豪,只有足够的人生阅历,才能写出此等旷世佳作,只有尝尽酸甜苦辣,才能在书中倾诉百味人生!

  我之所以这么喜欢这本书,原因有三:一是真实感人的情节;二是朴实考究的语言;第三,便是那真实生动而又亲切至极的人物了。说道人物,文中的“长妈妈”给我的感觉最深刻,我想现实中这位长妈妈一定对鲁迅影响很大,要不然他怎能将这一典型,拥有封建思想的中年妇女形象刻画得如此栩栩如生。 长妈妈给我的感觉就像是我的外婆和姑妈。在鲁迅的文章中,长妈妈算是他的保姆或干妈,经常给未成年的他讲“毛毛”的故事,教导他做人和处事的方法。为了帮他完成心愿,徒步走到几十里之外的县城买来鲁迅日思夜想的《山海经》等等。而在现实中,外婆和姑妈也像长妈妈爱鲁迅般爱着我。 记得儿时在月光下,外婆也喜欢给我讲她生活在动乱年代的故事,也经常教导我一些人情事故。姑妈亦曾骑着自行车到县城里去给我买一件心爱的礼物。这和那位长妈妈多项啊!他们都是文化水平不高,但却性地善良的人,我将一生敬爱她们。看着鲁迅的人生,我真切的感到他在慢慢成长,而我也在慢慢的长大。是的,《朝花夕拾》中记载的是鲁迅一次又一次的人生阅历。而观看这本书却是我的一次宝贵人生阅历。有了这次阅历我将比以前的我更加成熟,真该感谢鲁迅,因为他的人生,使得我在人生路上更进了一步,这一步是巨大的,所以我由衷的――谢谢! 一本好书,即是一场人生;一本好书,便是一个世界;一本好书,促进一次革命;一本好书,推动你我前行……

  这本好书――《-朝花夕拾》我将永久喜爱,一直收藏,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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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像生活中没有阳光;智慧中没有书籍,就好象鸟儿没有翅膀。” 歌德也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

  爸爸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有漫画书、作文书、童话书、古诗集、十万个为什么等等,装满了我的书柜,但是我最喜欢的是《百科全书》。

  有一次,我门在讨论世界上有没有彩色绵羊,除了我,同学们都说:“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彩色羊!真可笑!哈哈!”我偏说世界上有彩色,她们不但不赞成我,而且还嘲笑我说:“你真笨,你也不想想,世界上哪有彩色羊,就连傻子也知道,世界上连一根彩色的羊毛也没有!”接着又是一阵笑声,我很生气,唉!又不敢说出来,只能在心里偷偷的掉眼泪,我心想:我一定要找出答案,一定要!中午回到家我找到了《百科全书》,在书中很快找着了答案:专家们培育出一批叫“神奇花”的新绵羊品种,身上长着雪青色的毛。现在,在哈萨克斯坦已经有几十种罕见的彩色羊,它们的毛色有天蓝色,金色和琥珀色等,真好看。这本书让我的心有了底。下午上学的时候,我拿这本书让她们看,证实我的话是对的。

  还有一次,老师问我们,鸡为什么吃小石子,这句话把同学们问住了,可是我一点都不紧张,因为我看了《百科全书》,我立刻回答老师的提问,(小鸡吃谷粒时,也爱吃小石子,这和鸵鸟吃沙粒的原因一样,小石头到了鸡的胃中,也就是鸡囤中,能帮助磨碎稻谷,可以提高消化和吸收能力)当时同学们都向我投来羡慕的眼神,都在议论艾未怎么知道的这么多呀!

  通过看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动物、植物、人体、天空、地球、社会的知识,打开可我的思路,开阔了我的视野。

  是啊,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前进的罗盘,书是知识的宝库。读书能给我们带来渊博的知识,能启迪我们的智慧,能增长我们的才干,给我们带来无穷的乐趣。总之,读书是非常重要的。同学们来加入读书的行列吧!让我们这些小树苗不停地吸收知识的营养,长成一棵参天大树,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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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叫做《信鸽花脖子》。这是来自印度的达恩·葛帕·默克齐的作品,这个作品曾获得了纽伯瑞儿童文学奖的金奖。

  《信鸽花脖子》是一本对生命和自然充满爱与关怀的书。里面讲了一只名叫“花脖子”的鸽子与恶鸟搏斗,在暴风雨中迷航,还在世界大战中冒着枪林弹雨为盟军传递情报的故事……花脖子的故事不仅将鸽子的生活刻画得细腻迷人,还将大自然的壮丽、奥秘和残酷描写得淋漓尽致。故事讲述得那么动人,以至于你永远不会忘记花鸽子的冒险传奇。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战争中,花脖子冒着危险传达信息的情节了,在战争时期,一切似乎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在花脖子刚刚起飞的时候,大炮就向它开火了。大炮在它的身边炸开,可它毫不畏惧地运用了它的智慧,它躲在树后,见一切都安静了,才又飞上了天,向自己的营地飞去。敌人的神枪手们又开始向花脖子射出了“弹雨”,花脖子的右翅膀被击中了,好在没伤到骨头,它继续忍着疼痛飞行。上天好像是要考验花脖子,敌军的飞机又从后面追了上来,花脖子面对着枪林弹雨与敌机展开了较量:花脖子一会儿翻跟斗、一会儿左躲右闪,快到时,一颗子弹打中了它的左腿,那只左腿只剩下筋还连着,在空中晃着。就这样,花脖子飞回了营地,完成了任务,敌机也被击落。

  花脖子身上的那份勇气是值得我们敬佩的。正是它那毫无畏惧的心,支持着他奋力前进,它不愧是一名真正的勇士。花脖子之所以能成功,除了他身上的勇气之外,还有它心里的那份执着,这份执着,让他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不顾自身危险,坚持完成了任务!

  一只信鸽尚有它的传奇,何况是我们人呢?希望在今后的人生经历中我们也能用自己的勇气和执着去体验到各式各样的传奇。你有没有情不自禁地喜欢上它呢?如果喜欢,就快来和我一起读读它吧。记住!它的名字叫做《信鸽花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