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状物作文:我最喜爱的一本书_750字

时间:2021-08-31

初二状物作文:我最喜爱的一本书_750字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初二状物作文:我最喜爱的一本书_750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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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我在学习上取得了成功,妈妈送给我的礼物。这本书给予妈妈对我的希望,希望我更上一层楼,我对这本书可是爱不释手!这本书是由美国19世纪著名作家海伦·凯勒写的,是她的自传。主要叙述了她小时候因生了一场重病,便失去了听觉,视觉以及说话的能力,在老师安妮·莎莉文的教育与帮助下,健康快乐的成长,度过了令她难忘的童年,而且步入了知识的殿堂,完成了在哈佛大学的四年学业。不仅如此,海伦还为了改善美国的残疾人的工作和生活水平,而四处奔波!她这一善举,让我对她肃然起敬!

  在这本书中有一个内容让我记忆犹新。这内容的名字叫做《哑巴、哑巴开口说话》,主要讲了,海伦凭着惊人的毅力,克服身体上的困难,开口学习讲话,重新获取讲话的权利。当她开口学说“我”这个字时,我心里就像装了一只小兔子,心脏不停跳动,头上渗出豆大的汗珠。当我看到这集时,我目瞪口呆,舌头麻木。我觉得我看到了那勇气的火焰正在熊熊燃烧!我真为之前自己遇到困难就哭哭啼啼的举止而感到羞愧!我应当学会坚强!哑巴都能开口说话,这些如蚕蚁般的困难就能难倒我吗!当读完这些充满人生哲理的内容后,我有一种急切想要表达的欲望!我明白了:困难是人生最好的“财富”!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我可是感同身受!在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时候,我摘录了许多好词佳句,当老师叫我们写作文《我喜欢》时,我可不像同学们那样千遍一律的写:我喜欢冬天,因为冬天有雪花,当我提笔要写时,我那些平时“储存”在那儿的精辟的诗、词、句,犹如放电影一般,浮现在我眼前。因此我以文质优美的特点胜出一筹,被选贴在本班作品展示栏上了!这本书带给了我成功的喜悦和作文水平的提高!

  我爱《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在我读这本书时,我的心灵深深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震撼!这本书让我学到了知识!我爱这本百看不厌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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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暑假我终于阅读完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海伦·凯勒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使我从中受益匪浅。我想这位作家同学们一定非常熟悉吧。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讲述了又盲又聋的海伦?凯勒坎坷的一生,以及她的心路历程。小时候的海伦是一个聪明又活泼的女孩,6个月就可以说一些简单的话语,刚满周岁就会走路了。总之,她比一般的孩子要乖的多,也好学的多。然而好景不长,幸福的时光总是结束得太早,在她19个月大时,因一场高烧失去了视觉和听觉,就与这个世界失去了沟通,失去了联系,但她的发声器官没有受损,就是因为接受不到学习和模仿的刺激,所以不会说话,变成了一个五官三残的重度残疾儿。直到七岁,,她在充满爱心与耐心当时只有20岁的苏立文老师费尽心思的引导下,走出了黑暗与孤寂,感受到了语言的神秘,领悟出了知识的神奇。从此,这位美国女孩,求知若渴,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不但学会了说话,还学会了五种语言文字,她一生共度过了八十八个春秋,却熬过了八十七个无声、无语、无光的孤独岁月,并且以优等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四年的学习,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我深深地被海伦的事迹震撼着,我仿佛自己一下子长大了,和海伦相比,我拥有健康的体魄,我是多么的幸福啊!同时我又感到惭愧,每当我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我就知难退了,和海伦相比,我是多么的渺小啊!

  同学们, 假如说什么时候我们只有三天光明了,过了三天的期限我们再也不能看到美好的世界,那会发生什么情况?大家一定会说:“我们要抓紧时间,把各门功课做好,把要做的事情做好,把时间安排的井井有条,一分一秒都不能轻易地浪费。”对啊!同学们,为什么要到失去时才去醒悟,才去叹息,才会觉得光明实在太宝贵呢?连海伦凯勒都可以在黑暗中探求光明,摸索寻找正确的人生之路,我们这些正常人又何尝不可?我希望大家读了这篇文章后,好地学习,好好地生活,合理安排时间,不轻言放弃,不轻易被击倒,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这样才不会辜负了上帝赐予我们的明亮眼睛,和一切美好的东西。不要等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才会无限留恋,才觉得光明的宝贵。

  是的,珍惜现在,珍惜每时每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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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拥有一本好书,就等于拥有了一个好朋友一样,我也喜欢读书。我经常读一些名著,并且经常从中得到一些启发。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

  其实《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18世纪欧洲最杰出的思想家卢梭曾建议每一个成长中的青少年,特别是男孩子都应该读的好书。它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鲁滨逊出生于商人家庭,他不肯安分地过日子,心中一直向往着大海以及充满了冒险和挑战的生活。于是他就毅然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不管家人的反对,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他遨游世界的梦想。

  他去航海不是一帆风顺的,遇到了很多磨难,有一回他出海航行,被摩尔人给捉住了,结果当了奴隶,一直到了两年后他才从摩尔人的手中逃出来。然而他并没有放弃航海,而是继续去航海。但是,他再次去航海,却遭遇了风暴,因此他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结果他便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才回到他的故乡。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主要是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以及它的主要人物:鲁滨逊。在我看来,他流落荒岛之后,顽强地生存了二十八年的经历就能够说明,他配得上英雄这个称号。其实,鲁滨逊在现在,成了冒险家的代名词与无数读者心目中的英雄。鲁滨逊之所以能在众多的读者中受到极大的欢迎,是因为他面

  对困境时的所作所为,体现了他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

  实际上《鲁滨逊漂流记》这部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还有精彩的故事。鲁滨逊刚流落到荒岛上时。生活非常艰苦,他没有食物、衣服、住所、武器,除了他一个人以外,什么也没有。然而,他不是个软弱的人,流落到了荒岛,也决不放弃生存的希望。他一个人克服了无数常人无法想像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生存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建造。没有食物,他自己去打猎、种谷子、养山羊、晒葡萄干。没有武器,他自己上船拿,还想办法运回岛上去。他还自己试着做桌椅、陶器面包等东西,还自己想办法记日期。而且写日记。他还机智、勇敢地与野人战斗。体现了他对文明世界生活的热爱。而且,他到最后还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回到了故乡。

  独自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看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明白了:人在逆境中,只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不向逆境低头,决不放弃,就能克服一切困难。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真正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