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光中的诗体美学(2)

时间:2021-08-31

  就语言文字的解放而论,新诗以鲜活的白话代替僵死的文言,这个“解放”是来之不易的成就,其意义远远超越了诗歌自身的变革。中国是古老诗国,诗在古代中国历来是文学皇冠上的珍珠,享有“文学中的文学”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在中国,诗是君临一切文学样式、成就最高的文学。唐宋时代的中国甚至“以诗取士”,这是世界上的罕见现象。有了这样的渊源,从古至今,中国文学(大而言之是中国文化)从来以具有诗化特征为上。“如诗”,是对散文作品和文化典籍的最高赞誉。中国人也从来把诗歌修养当作人的基本文化修养之一,古代中国有诗教之说。孔子的“不学诗,无以言”、“不学诗,无以立”被当作至理格言。所以,白话诗的出现,有攻破旧文学(旧文化)最坚固的堡垒之功,实在是一件石破天惊、开天辟地的事。新诗成了新文学的排头兵、中国文学跨入现代行列的急先锋。

  不过,如果将话题转到文体的解放上,事情就复杂得多。奇怪的是,作为诗体解放宁馨儿的新诗,却似乎对诗体不感兴趣。胡适所谓“新文学的文体是自由的”,实际上是在文体解放方面交了白卷,甚至有放逐形式之嫌。“文当废骈,诗当废律”是胡适的另一种说法。无论诗也好,还是文学也好,都一定要有体式,这是常识。诗的基础是形式(而不是内容),因此,体式就比其他文学样式更加重要。没有诗体,何以言诗?“废律”以后怎么办?这是关涉新诗兴衰的大问题。体式诚然带来局限,又正是这局限才带来属于诗或某一文学样式特殊的美。这也是常识。在语言文字的解放上做出了重大贡献的胡适,在文体的解放上却给初期白话诗的发展带来了显而易见的负面影响。所以穆木天的《谈诗》一文指出胡适是“罪人”,他写道:“中国的新诗运动,我以为胡适是最大的罪人。胡适说:‘作诗如作文’,那是他的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