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编《全唐诗》对《乐府诗集》的因袭与改编的内容(3)

时间:2021-08-31

  从表2可以看出,虽然《全唐诗》与《乐府诗集》在郊庙歌辞和乐府歌诗的分类方法上略有不同,但它们是异中有同,而且是同大于异。至于《全唐诗》采取不同于《乐府诗集》的分类方法,可能是基于以下原因:一方面是扬州诗局的馆臣们认为《乐府诗集》的分类不尽合理。正如整理本《乐府诗集·出版说明》中指出:“这十二类的分法,也有可商处。如舞曲,分雅舞、杂舞,雅舞用之郊庙、朝饗,杂舞用之宴会,那已经包括在郊庙、燕射中了。再像鞞、铎、巾、拂等舞曲,都包括在清商曲内。那末舞曲就不必另立一类了。”[5]3郭茂倩以音乐分类自有其合理之处,但也不可避免有着某些缺陷,“由于其赖以分类的‘音乐’存在着不精、不清、不明等多方面的弊端,而先后遭到了元、明、清诸多学者的批评和指责,有的甚至另起炉灶,进行重新编集与分类,如元代的吴莱、胡翰、左克明,清代的冯班等人,即皆为‘贬郭’队伍中的中坚人物。”[6]彭定求等十位编修官皆在籍翰林,进士出身(三人为状元),饱读诗书,有着自己的判断和取舍,在编修《全唐诗》时对乐府诗的分类方法采取了微调。如郭茂倩《乐府诗集》卷79《近代曲辞序》云:“近代曲者,亦雜曲也。”直接指出了“杂曲歌辞”与“近代曲辞”的关系。郭氏将二者分开,也在《近代曲辞序》中说明了原因,是本着“久则论略,近则论详”的原则。显然,《全唐诗》编者不认同郭氏的这种分类方法,因此进行了类目上的调整。另一方面,可能与《全唐诗》的总体编排有关。还以“近代曲辞”为例,《乐府诗集》的“近代曲辞”主要是收录隋唐以来的杂曲,与“新乐府辞”有何区别呢?清代钱良择《唐音审体》云:“(《乐府诗集》)又分隋、唐杂曲为‘近代曲辞’,以别于古,而不列之‘新乐府’,以其皆有所本,皆被于乐,与古不异也。”[7]指出了它们最大的区别就是收入“近代曲辞”中的唐代歌诗是可以入乐的,“新乐府辞”一般是不入乐的。因为《全唐诗》乐府歌诗部分未收“新乐府辞”,也就失去了将二者对比以强调音乐性的必要了,所以馆臣们将“近代曲辞”纳入“杂曲歌辞”之中。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乐府诗集》所收某些类别的诗歌中唐诗数量极少,故而《全唐诗》将其归入相近的类别中。如《乐府诗集》“燕射歌辞”中仅收录唐代《晋朝饗乐章》和《周朝饗乐章》二首,《全唐诗》若单列为一类就显得非常不协调;且将其纳入“郊庙乐章”也并无不妥之处,反而更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