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诗》:巾帼英雄光环下的悲剧阴影(2)

时间:2021-08-31

  《木兰诗》是我国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一首北朝民歌,它选自宋代郭茂倩编的《乐府诗集》,又经后人加以润色修饰而广为流传,在中国文学史上与南朝的《孔雀东南飞》合称为“乐府双璧”。那个时候,儒家妇女观已经有了深远的影响,儒家经典《周礼·天官冢宰第一·九嫔/女史》就有“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的说法。东汉史学家班昭《女诫》中也有这样一段话:“夫云妇德,不必才明绝异也;妇言,不必辩口利辞也;妇容,不必颜色美丽也;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也。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是谓妇德。择辞是谓妇容。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此四者,女人之大节,而不可乏无者也。”[2]北魏时期,统治者曾大力推崇先贤、设立太学,并置五经博士,要求妇女们必须遵循“三从四德”的思想观念,当时的整个社会都笼罩在浓厚的经学氛围之中。

  由此可见,妇德是中国封建纲常伦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也正是由于《木兰诗》塑造出来的这样一个忠孝两全、深明大义的花木兰形象与封建社会对女性的种种道德要求相契合,她才更容易为大众接纳,更容易得到社会的认可;换句话说,这样的女丈夫形象其实是建立在遵守传统妇德的基础之上的。花木兰为何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历尽艰辛立下战功之后,她为何又拒赏回乡?在这种孝顺体贴、不慕容华的美德背后,又是否暗藏着难言之隐呢?因此,我们有必要从诗歌的内容及其描述对象的角度出发,对传统观点进行新的批判和解读,再结合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和社会文化影响加以审定。花木兰代父从军、拒赏回乡的举动很可能并非是出于个人意愿,而是一种在封建纲常伦理对女性的束缚之下不得不做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