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以禅论书(3)

时间:2021-08-31

  观之入神,下笔才能听凭人意。因此,写字之前,必须熟看魏、晋人的书迹法帖,而后领悟于心动之于笔,自然能得古人笔法精髓。观的过程即是悟的过程,观时必须摒弃一切杂念,达到一种凝神静虑的状态,才能观有所悟,悟有所得,心手双畅。因此,黄庭坚认为笔法是作字的关键,他明确地提出“凡学书欲先学用笔”的观点,以为笔的娴熟使转才能够充分体现出书者的“韵致”,从而将笔法的地位提到相当高的程度。他具体地说明了如何用笔:“用笔之法欲双钩回腕,掌虚指实,以无名指倚笔,则有力。”认为只有达到“心能转腕,手能转笔”的境界,方能“书写便如人意”。同时指出“古人工书无他异,但能用笔耳”。黄庭坚的笔法之所以能表现出沉雄朴厚,奇倔恣肆,瘦硬挺拔的美感,就在于他“心能转腕,手能转笔”,从而最终“心不知手,手不知笔”,心既超脱于诸法之外,手也无规矩须循,因而心手浑然一体,进入一种自然超妙的创作境界。

  既然“心不知手,手不知笔” 的超妙笔法是黄庭坚“观之入神”后悟之所得。那么,他意欲通过这种超妙的笔法达到了什么样的目的呢?即所谓求“韵”脱“俗”也。书有韵致方能脱俗,求“韵”是黄庭坚论书的重点所在,故刘熙载说:“山谷论书最重一‘韵’字,盖俗气未尽者,皆不足以言韵也”。可见,有“韵”则能脱“俗”,染“俗”则无韵致可言。

  黄庭坚在论述王羲之笔法时即云:“王氏书法以为如锥画沙,如印印泥,盖言锋藏笔中,意在笔前耳”。正因为王羲之能锋藏笔中,意在笔前,方有千古韵致。他继而说道:“承学之人更用《兰亭》、‘永’字以开字中面目,能使学家多拘忌,成一种俗气”。后世学王之人领悟不到右军笔法中所蕴藏的“锋藏笔中,意在笔前”的韵致,而是一味更迭使用“永”字以开字眼,自然拘束顾忌,乃成俗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