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行政工作总结范文(3)

时间:2021-08-31

(二)抓载体严制度,切实履行特殊人群监管职能,维护社会稳定

  (略)

(三)抓调解求突破,切实履行化解社会矛盾职能,促进和谐发展

  坚持抓源头、抓苗头、抓基层,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主导性、基础性作用。

1、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区调诉中心和区联合调解中心建设,增强人员配备,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推进具有拱墅特色的主体多元、手段多样、功能互补、环环紧扣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积极拓展人民调解服务领域,完善“四纵三横”调解工作格局,加强矛盾纠纷突出行业和领域的新型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扩大大土工作室、金牌调解室、外来人口调委会等特色调解组织影响力。

2、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机制建设。继续推广人民调解“门诊式三化管理”经验,不断健全“诉调衔接”、“检调衔接”、“援调衔接”以及与行政、信访工作的对接机制。建立调解案件相互流转的程序和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健全完善矛盾纠纷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制度,对调解过程中发现和掌握的倾向性问题以及重大事件动态,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协助党委政府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3、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以开展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人民调解质量工程”。做好专职人民调解员选配,吸收“懂政治、懂法律、懂政策”热心市民充实调解队伍,组建由律师、法官、各行业调解能手组成的专家库,约请资深调解嘉宾和知名律师参与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适时评选“区十佳调解能手”。完善人民调解业务系统,做好全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基本信息录入、更新、备案及调解案件的登记等基础性工作,争取录入率达到100%。

(四)抓项目强普法,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职能,深化法治建设

  深化“六五”普法工作,认真做好全区普法规划中期验收。坚持项目带动、整体推进,有效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在法治拱墅建设进程中的基础性作用。

1、加快推进运河法治文化带建设。以“运河法治文化带”立项拨款为契机,主动将法治文化建设融入全区文化产业总体规划。坚持超前规划、精品建设,以贯穿运河两岸大兜路历史街区、小河直街、桥西历史街区、运河天地等多元化载体为依托,重点打造老开心说书场、富义仓法治大观园、loft绿地法治文化公园、“普法号”游轮等法治文化基地,逐步形成集展示、宣传、教育、服务和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绵延近10公里的水陆长廊式运河法治文化带,努力打造拱墅普法的金名片。

2、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对象普法。积极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省市法治宣传月等主题日、节假日普法活动,着力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来杭创业者和社区工作者六类重点对象普法教育。探索开展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积极做好全省“流动大舞台”电视普法栏目、“新华频媒”法制宣传专栏和第三届“法在心中” 青少年主题法制宣传活动的节目报送及宣传推广。深入基层、以案说法,大力宣传群众最关心的与公共安全、权益保障、生产生活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全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3、强化普法队伍和阵地建设。调整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法律志愿服务队伍网络,广泛吸纳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法治文化建设。在稳固“一角一窗两刊四网十基地”的基础上,开展普法微博创作、征集等活动,不断增强网络普法正能量。扎实推进社区“五个一”工程,完善“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内容和考评标准,开展对2008年以来被评为各级“民主法治社区”的单位进行复评。在全区开展“法治街道”创建活动,探索建立区、街道、社区法治建设三级联创体系。积极培育省级法治文化教育基地,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

(五)抓服务惠民生,切实履行维护合法权益职能,保障公平正义

  紧贴“四大年”建设工作,更加自觉地履行法律服务职能,积极构建多元化法律服务体系,着力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更大作为。

1、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主动跟进法律服务举措。结合全区“四大年”活动,深化“套餐式”法律服务,完善政府、社区、企业等法律顾问体系建设,积极配合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着力预防和化解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的各类法律风险。创新推出 “法律服务菜单”,广泛发动律师从自身擅长执业领域中申报法制课题,并根据政府、企业、社区等不同需求,按法律分类制作成精品视频课件,实行菜单式点播,打造网上公共学法平台。总结推广“律师进社区”工作的经验做法和长效机制,不断拓宽社区律师服务领域,积极开展“草根维权日”活动,努力办好“律师在线” 栏目,力争形成社区居民10分钟、网络(电话)零距离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圈。

2、围绕民生优先理念,推进法律援助为民服务。扎实开展“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大行动”、“法律援助质量提升年”等惠民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进一步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协调配合,主动做好新《刑诉法》实施后的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各项法律援助工作。深化行业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突出加强未成年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群体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权益有保障、公正有预期。扎实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网内流程操作、网上实时监控,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3、围绕执业有序规范,加强律师行业指导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2012﹞11号文件精神,鼓励、引导律师行业发展壮大,着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健全律师诚信执业的评价、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严格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年度考核,强化律师执业日常监督,依法做好律师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切实维护律师队伍的公信力。引导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加强对律师参与处理敏感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指导,促进各类矛盾纠纷在法律的轨道上得到妥善解决。促进基层法律服务所重视内部管理,提高规范管理水平。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者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注重理论学习与实务培训相结合,全面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综合素质。

(六)抓作风重素质,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始终把“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履职之根本,按照中央政法委提出的“五个能力”的要求,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1、紧扣一个主题,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大力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着力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严格执行局党委工作规则,努力提高领导班子决策科学化水平。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效能亮剑”专项行动,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扎实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真正把权力涂上防腐剂,只能为公,不能私用。深化党务、政务公开,让权力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运行,树立司法行政机关和干部队伍务实高效、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2、深化两项活动,提升干部队伍能力。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司法为民当先锋”活动,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通过党员个人论坛、党员献计献策、学习心得评比、红色心灵之旅等方式,通过晒举措、赛实绩、争先锋,不断掀起学习贯彻活动新高潮。深化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文化的凝聚导向作用,引导司法行政干部习惯于站在群众的立场上做事,在媒体的聚焦下说话,在社会的监督下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履职。

3、推进三个工程,打造创先争优品牌。开展“党旗在法律服务网上飘扬”工程,以法律服务e中心为依托,开展党员网上“亮身份、亮承诺”,做到一个支部一面旗,面面红旗争创先。开展“在职党员奉献日”工程,以在职党员社区报到为契机,积极认领志愿服务项目,努力为群众提供各项优质法律服务。开展律师党建“红色正能量”工程,以打造“红色堡垒”为主抓手,强化律所党支部的向心力;以营造“红色生日”为主载体,凝聚党员律师的内动力;以争当“红色先锋”为主战场,激发服务为民的推动力,促进律师党建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