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行政工作总结范文

时间:2021-08-31

  20**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抢抓机遇,奋力争先,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省市司法行政部门领导和区领导等先后实地调研并予以充分肯定,中央电视台、《浙江日报》、《浙江法制报》、《杭州日报》等中央、省、市媒体多次予以报道。

市司法局行政工作总结范文

一、工作总结

(一)围绕基层在先,基层基础建设跃上新台阶

  深入实施“固本强基”工程,着力打造基层综合服务平台。

一是打造规范化司法所。全面启用司法行政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司法所工作实现信息共享、统一管理、规范运作。积极参与星级规范化司法所评选,着力提升基层综合服务能力。湖墅司法所被评为“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米市巷司法所被评为“三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复评通过省级“满意站所”,5个司法所被评为区级满意站所。

二是建立钱江商贸市场法律服务中心。作为全省首个专业市场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服务室和调解室,聘请律师和调解员常驻办公,主动为市场、商户、顾客等提供矛盾化解、法律咨询等7项服务,在电子大屏定时滚动播放法律宣传片,营造依法诚信的市场氛围。

三是建立映月社区法律服务中心。区司法局联合区法院在映月社区建立了全省首个社区法律服务中心,开设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帮教工作站、律师工作室和巡回法庭,不断拓展“组合式”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

四是建立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该中心是XX市主城区首个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设有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四个服务窗口,配备4名机关干部常驻办公,每天安排1名律师轮流值班,提供“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自运行以来,已解答法律咨询2774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3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60余万。

(二)落实首要标准,社区矫正工作有新举措

  (略)

(三)坚持调解优先,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成效

  充分发挥“大调解”工作优势,不断提升调解工作社会影响力。

一是开展矛盾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和“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深化诉调衔接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次受理中。其中,《焦点访谈》宣传报道了上塘街道瓜山社区流动人口调委会工作。2012年,全区共调处矛盾纠纷3983起,调处成功3894起,成功率达到97.8%。

二是推广门诊式三化管理调解模式。推广半山司法所调解经验,落实案件简繁分流机制,推行简案快调快结、难案会诊化解,做到小事调解目录化,常事调解协议化,大事调解案卷化,该做法得到省厅、市局等领导充分肯定,区委副书记周志辉予以批示肯定。

三是完成《人民调解指导》改版。将《人民调解指导》改版更名为《运河法苑》,在保留原有特色的基础上,新增法制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官析案等内容,为指导基层实践、推广典型经验、交流工作心得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四)坚持文化引领,法制宣传教育实现新突破

  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一是完成运河法治文化带前期工程。运河法治文化带项目成功申报XX市文化创意专项资金2012年度扶持项目,成为全省首个立项的法制类文创项目。启动运河法治文化宣传中心,建立15个法治文化书吧,完成运河法治文化茶楼三期建设。

二是开展重点对象普法。为区管领导干部和社区书记订阅《浙江普法手机报》;开展“4·27”公务员学法日活动,全区1717名公务员100%通过法律知识考试。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咨询、讲座等服务,做好前置性法制宣传。2012年,全区共发放法律读本3286册、“六五”普法读物1092份。

三是拓宽普法宣传载体。编印《拱墅法苑》3万余份,做好 “拱墅普法”官方微博、法苑杂谈、律师在线等栏目。一年来,微博粉丝已近15000人,拱墅门户网微博部门投稿积分位居全区第一。

四是丰富普法主题活动。深入开展“3·8”婚姻家庭法制讲座、浙江省法制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我局推荐的大关小学获得全省“法在心中”传唱竞赛一等奖。局机关干部代表XX市参加全省宪法法律知识竞赛,获得第一名。

五是夯实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目前,我区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个,省级9个,市级29个,大大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五)突出服务为先,法律服务有新拓展

  创新推出“套餐式”法律服务,实现司法福利全覆盖,并入选2012拱墅激情创业20件大事。

一是开展区领导公益律师服务。根据区领导工作需求和律师专业特点,提供“适配型”一对一服务,通过律师陪同领导下访、参与法律论证等方式,为领导决策和处理涉法事务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启动疑难信访律师参与机制,开展律师参与化解疑难信访问题。

二是设立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与区法制办联合设立区政府法律顾问室,聘请12名法学专家、资深律师,为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民事行为、行政行为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及合法性审查。

三是推进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扎实开展“律师走访中小企业”活动,主动为企业经营提供有针对性法律服务,先后走访企业302家,召开座谈会145场次,发放联系卡、咨询函539份,帮助解决法律问题33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