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管理制度(3)

时间:2021-08-31

  第八篇进入成品仓库须知

  敬告:当你准备进入成品仓库时,请务必认真阅读《进入成品仓库须知》之规定。凡进入成品仓库者,或违规被处罚者,均视为已经阅读并接受《进入成品仓库须知》之一切规定。

  一、原则上,任何人员未经仓库管理人员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成品仓库。违者每人每次处罚50元。

  二、所有进入成品仓库人员,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携带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严禁携带液体及潮湿物品,非仓库管理人员严禁随意开关用电设备。违者每人每次处罚100元。

  三、盗窃行为认定:成品未办理出库手续(即出库单)而被带出仓库大门,即构成盗窃行为。内盗行为,按盗窃物品价值的10倍但最低罚金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处罚。内外勾结的盗窃行为,可加重处罚。对所有盗窃行为,公司保留诉诸法律解决的权利。

  四、未经仓库管理人员允许时,任何人不得揭开封箱条,不得撕开包装箱(袋),不得触摸搬动成品箱子(袋),不得品尝偷吃成品,不得私带私藏成品。违者以盗窃行为论处。

  五、入库工人和装车工人,在入库或者装车结束后,不得在成品库内闲坐休息。违者每人每次处罚50元。

  六、仓库管理人员对可能违规的人员及行为应立即制止;对已经违规的人员立即处罚,对不听劝阻故意违规、恶意违规的人员,可以加倍处罚。

  所有处罚以现金收缴送达财务部。凡有拒交罚金的,仓库管理人员应立即报告行政办公室主任,请保卫人员协助收缴罚金。

  仓库管理人员对以上违规行为不予制止的,或违规后不予处罚的,以渎职行为论处,并对仓库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处罚20元。

  第九篇其他规定

  一、仓库例会制度:

  1、例会时间:每天晚上20点钟左右,原则上为晚班发料结束后召开

  2、例会地点:成品仓库

  3、参加人员:全体保管员,包括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基建仓库、劳保配件仓库

  4、会议召集及主持人:仓库主管

  5、例会内容:①传达公司领导指示要求;②总结当天工作,表扬先进行为,劝诫消极行为,批评错误行为;③布置明天工作,包括临时工作调整;④协调仓库人员及岗位工作;⑤强调仓库工作纪律,宣扬爱岗敬业精神;⑥倾听员工对于工作的意见、建议、呼声,能当场解决的必须当场答复解决,不能当场答复的必须及时向上级反映并及时把结果反馈给员工;⑦其他内容

  6、例会原则:会议时间长度一般15分钟,有话即说,无话不说,力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并尽量缩短会议时间。

  二、成品仓库盘点制度:

  1、对晚班的界定:所谓晚班时间,即为当天的19:00点钟——次日的7:00点钟之间的时间间隔。所以,该时间段的生产领料应归属为当天领料,而不应该归属为次日领料,该时间段的完工成品(即便真正的入库时间拖延到第二天7点以后)也应该归属当天。也就是说,不能因为该时间段跨越了午夜0:00点钟而将领料或成品归属到第二天。

  2、日盘点及交接班制度:即成品库保管员每天自己组织盘点并交接。

  1)盘点交接流程:交接双方共同盘点仓库实物→制作“盘点交接表”→在帐本、盘点交接表、商品卡、实物确认一致的情况下,双方签名,完成交接→按制度要求传递“盘点交接表”。

  2)成品库交接班,必须按上述流程规定的顺序操作,严禁违规。

  3)交接时间:每天必须盘点交接两次,早班、晚班各一次。为不影响正常出入库工作,盘点交接应尽量在成品库没有出入库业务时进行;

  4)盘点交接必须条件:①必须发货和入库保管双方同时参加盘点;②双方必须在盘点表上共同签名确认。

  5)早班交接盘点:每天早班入库结束后对仓库盘点,套用复写纸制作一式三份的早班“盘点交接表”,在帐本、库存表、商品卡、实物确认一致的情况下,双方签名,完成交接;盘点表一份仓库留存,另两份分别送达业务部和财务部。

  6)晚班交接盘点:晚班交接只需填制一份晚班“盘点交接表”,留存仓库即可。

  3、周盘点:即销售会计盘点。每个星期三上午9:30点钟左右,销售会计(或与销售主管一起)对成品仓库盘点一次;

  4、月盘点:即每月第一天上午9:30点钟左右,由销售会计对上月最后一天库存盘点。

  5、盘点表:所有盘点数据,必须制作成盘点表。

  对于日盘点表,销售会计主要核对盘点数据与财务部成品明细账是否有差异。

  对于周盘点表和月盘点表,销售会计不仅要核对会计盘点数据与仓库自盘数据是否有差异,还有核对所有盘点数据与财务部成品明细账是否有差异。

  当发现差异时,必须立即复查盘点数据并查找原因,必须将详细情况向财务经理汇报。严禁隐瞒差异。

  三、成品库损失赔偿规定:

  1、意外损失:是指被盗、火灾、雨水灾害等。凡属个人主观过失、工作失职原因造成的损失,对直接责任人处罚100元,对仓库主管处罚50元。

  2、丢货损失:是指日常盘点盘亏。5件以内的丢货损失,由直接责任人赔偿;超过5件的部分,个人负担损失的40%

  四、原材料仓库值班制度

  1、中午值班:每天中午11:30——14:00点钟,原材料仓库硬性停止一切入库作业,仅仅留下一人值班,主要负责车间少量补充领料,其他人员中午休息。

  2、夜班值班:在每晚车间大规模领料结束后,仓库主管应安排一人开始值守夜班,其他人员下班。值守夜班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原材料卸车及入库。

  3、注意事项:仓库主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中午和夜班“值班表”,详列值班人员姓名和具体值班日期。所有值班表应尽量保持相对稳定化,不要在短期内随意变更。特别注意,中午值班与夜班值班在人员安排方面谨防冲突。

  五、原材料盘点制度

  1、月盘点:以“抽查盘点”为主,即在每月1——3日对上月原材料抽查盘点。

  重点抽查范围是:收料、发料非常频繁的材料品种;刚入职的保管员所管理的材料品种;本月出错频率比较高的保管员所管理的材料品种;上月被处罚最多的保管员所管理的材料品种

  2、季度(年度)盘点: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份,实施材料仓库整体盘点。所有的材料都将被仔细地盘点清查一遍。

  3、盘点工作组织:原材料盘点,应在财务经理指导下,由成本会计(材料会计)负责牵头组织,与仓库主管共同负责实施。

  成本会计(材料会计)必须事先制定盘点方案,包括盘点时间、记账人员、搬运人员、分组情况、材料品种、注意事项、盘点要求等等,与仓库主管协商,与生产部门协调后,报请财务经理批准。

  4、盘点表:盘点结束后,在电脑里制作盘点表,并及时提请财务经理查阅。

  六、处罚

  《仓库管理制度》各条各项有处罚标准的从其标准;无处罚标准的,每违反一项,每人每次处罚10元。  第十篇补充规定

  一、对原《仓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更改:

  l“材料仓库中午值班”的更改:材料仓库中午11:30——14:00休息,不安排值班和发料,在该时间段内刚刚运达公司的材料不安排卸车。但是,在中午11:30之前已经开始卸货并且在中午11:30尚未结束时,有关保管员必须坚守岗位验收入库,但仓库主管必须安排该保管员免费午餐。

  二、材料验收入库的补充规定:

  1)材料需要验收入库前,仓库主管必须首先通知质检员在限定时间内到达现场。

  2)保管员验收材料时,只对入库材料的数量负责;质检员检验材料时,仅对入库材料的质量负责。边质检,边入库。质检员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时,有权随时要求保管员停止入库,保管员必须配合。

  3)必须在收到“随货单”后,保管员才可以进行验收入库操作。也就是说,没有“随货单”的原材料,保管员必须拒绝验收入库。

  “随货单”包括正式的和临时的两种样式,由保管员收执并转交财务。正式“随货单”应该是供应商提供的,要求显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单位公章。临时“随货单”由供应部主管填写,要求显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供应商名称。

  4)入库单上必须分别列出合格品数量、不合格品数量。比如面粉,合格200袋,烂袋3袋,湿袋5袋,脏袋7袋;比如纸箱,合格500个,烂箱1个,湿箱6个。保管员传递入库单时,应主动给会计解释造成不合格品的原因或责任。

  5)关于材料卸车时间:在冬季,16:30之后到达公司的箱皮不安排卸车;17:30之后到达公司的卷材不安排卸车。其他材料,原则上在17:00之后到达公司的不安排卸车,但具体是否卸车,应由仓库主管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

  6)原料卸车冲突的解决:当成品装车、成品入库、原料卸车在时间上或人员方面出现冲突时,仓库主管必须按照以下顺序解决:首先保障成品装车,其次保障成品入库,最后安排原料卸车。严禁首先安排卸车。

  7)严禁强制调用保管员卸车、入库、装车。保管员是仓库管理人员,不是装卸工,任何人不得滥用职权、强制调用保管员卸车、入库、装车。只有保管员保质保量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后,并且自愿参加卸车、入库、装车时,仓库主管方可调动参加卸车、入库、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