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2.2镇(街办)防汛抗旱指挥部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与报告
3.2预防预警行动
3.3预警支持系统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2Ⅰ级应急响应
4.3Ⅱ级应急响应
4.4Ⅲ级应急响应
4.5Ⅳ级响应
4.6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7信息报送和处理
4.8指挥和调度
4.9抢险救灾
4.10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11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2信息发布
4.13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检测与后果评估
4.14应急结束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3技术保障
5.4宣传、培训和演习
6善后工作
6.1救灾
6.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6.3水毁工程修复
6.4分行洪区补偿
6.5灾后重建
6.6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7附则
7.1 名词术语解释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7.3国内外沟通与协作
7.4奖励与责任
7.5解释部门
7.6预案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主动应对水旱灾害,做好突发洪涝、干旱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快速、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宜昌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枝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主要包括:江河洪水、城乡渍涝、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干旱缺水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执政为民的理念,树立并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需求、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和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1.4.4坚持依法防洪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警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1.4.5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6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雨洪资源;以法律、法规、规章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实现利用和保护水资源的统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本级设立枝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设在市水利局。市水利局为防汛抗旱应急主责部门。市防指下设城区防汛指挥部。各镇(街办)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各自区域防汛抗旱工作。
2.1.1市防指组成
市防指由市委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副市长、市人武部部长、市委办公室、市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水利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商务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宜昌枝江海事处、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水产局、市畜特局、市农机办、市卫生局、市供销社、市供电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中国人寿枝江公司、人保财险枝江支公司、市气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市防指成员。
2.1.2市防指职责
市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市防汛抗旱的政策性文件、规章和制度,组织制定和实施长江、沮漳河、玛瑙河等主要河流防御洪水方案、市管中型水库防汛抗旱调度方案、主要分行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及时掌握全市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市水利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1.3城区防汛指挥部职责
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枝江市城区防洪排涝相关事宜,落实市防指防汛工作部署及下达的任务,组织、协调城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开展防洪排涝工作。
2.1.4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市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防洪排涝和抗旱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督促各镇(街办)完成水利工程水毁修复。负责组织江河湖库洪水的监测、预报和旱情的监测、管理。负责防汛抗旱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按照市防指领导指示,做好检查、督促、协调、落实工作。
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全市防汛抗旱、抢险、分行洪区运用中的纪律检查、督察工作。
市人武部:负责全市防汛抢险民兵、预备役、民兵抢险专班的组织与调配及上百里洲分行洪区口门爆破工作。
市发展改革局:指导全市防汛抗旱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汛抗旱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市经济商务局:负责防汛抗旱电力调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