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的价值选择与价值中立规范论文

时间:2021-08-31

  〔摘要〕 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价值选择与价值中立是社会科学研究中的重大理论和原则性问题。为了促进社会科学健康持续发展,需要在完整准确理解社会科学价值属性的基础上,正确认识和界定其价值选择规范和价值中立规范。社会科学具有价值生产、价值需求和价值禀赋等多维价值属性,它所要求确立和遵从的价值规范具有多元整合与协同互补性。就价值选择和价值中立而言,两者并非完全排斥、非此即彼的,而是相互依存、功能互补的,在社会科学研究的不同环节和层面、不同时空和语境条件下可能适用不同的价值规范。

  〔关键词〕 社会科学;价值属性;价值选择;价值中立

  〔作者简介〕王忠武,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山东济南 250100。

  社会科学与价值的关系是一个长期争论不休而又急需理清的重要理论和原则性问题,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究竟是要保持价值中立,还是坚持价值选择?这似乎并没有什么定论。如果依据科学的基本概念与成立条件,社会科学作为探讨社会规律、揭示社会真理的科学研究活动必须做到求真务实、排除主观臆断,保证研究对象与资料的客观真实性和研究过程与结论的客观证实性,从这个角度说保持价值中立显然是十分必要的。但现代社会科学是一种具有重要社会属性和社会价值、嵌入社会价值体系和承受社会利益影响的开放体系,其开展过程要涉及到诸多伦理道德、政治法律和学术规范等原则性问题,无论是在其内部构成要素还是在课题选择、研究过程、科学组织,以及质量评价和交流推广等方面,都是与价值问题密切关联、不可分割的。如果说价值中立是一种原则规范的话,价值选择显然也是一种无可否定的原则规范。实际上价值选择和价值中立并非是完全排斥、非此即彼的,而是相互整合、功能互补的,在社会科学研究的不同的环节和层面、不同的场域和语境条件下可能适用不同的价值规范。本文拟在首先界定社会科学价值属性的基础上,对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选择和价值中立的成立依据、内涵要求、适用范围及互补关系等问题进行探讨。

  一、社会科学的价值属性分析

  价值反映的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效用关系,核心要义是“客体对主体的意义”,“即客体的存在、属性和合乎规律的变化与主体尺度相一致、相符合或相接近的性质和程度”。〔1〕基于价值的主客关系视角,对于社会科学的价值属性应当从社会科学、社会及其相互关系角度加以分析界定。

  社会科学是一种特殊的生产力。如果把社会作为价值需要主体、社会科学作为价值提供客体,则社会科学的价值属性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它具有重要的外部价值生产功能,能够产生社会效益。社会科学正确地揭示了社会规律和社会真理,它所提供的理论方法可以起到引领文明、解放思想、资政育人、创新制度、科学决策、改善管理、优化组织、促进发展以及满足人的求知需要和优化人的精神品质等方面的重大作用,从而创造巨大的外部社会价值,这也是人们倾力支持和发展社会科学的根本原因。

  然而,正如科学社会学创始人默顿所言:“功利性应该是一种科学可以接受的副产品而不是科学的主要目的”,〔2〕“科学的制度性目标是扩展被证实了的知识”,〔3〕这其中的“扩展”即创新、原创,“可证实”即客观性,默顿认为原创性和客观性是科学规范的实质与核心,指出:“客观性是科学的精神特质的核心价值观”,〔4〕而“原创性是现代科学的一个主要制度性目标,有时可以说是至高无上的目标”,“科学制度把原创性解释为一种最高的价值”,〔5〕由此默顿对科学的价值目标及价值规范主旨给出了经典性的诠释与界定。

  在现代社会科学业已高度专业化、职业化和自主化的条件下,扩展和创新实证知识是社会科学自身的内在动力、目标和发展要求,也是其根本和内在价值所在。所谓“内在价值”与 “目的价值具有相同的意义”,它以“主体先在地具有价值为前提”,其基本规定是能“满足主体的内在需要”。〔6〕扩展知识是社会科学共同体的共同需要和制度化目标,它能够直接满足研究主体以及人类的好奇心、求知欲和智力发展需要,其本身具有独立存在价值和普遍目的意义,应属于社会科学的本体和本原性的内在价值。而社会科学的外部价值则是其内在价值的衍生转化形式,现代人类文明进步无不缘起和派生于知识扩展这一科学基本内在价值,正是由于科学知识的创新扩展和推广运用推动了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如果说社会文明进步是科学的外部价值生产的话,知识的创新扩展则属于科学的内在价值生产。内在知识价值生产是外在社会价值生产的母体和胎盘,其生产主体是社会科学共同体;外部价值生产是内在价值生产的转化和应用,承担者主要是企业、政府和社会。由社会科学的内外部价值生产关系可知,“是科学决定价值,而不是相反”,“科学真理是全部科学价值之源,是科学价值的本原,”〔7〕不进行知识的创新扩展则社会科学就失去了生命力和存在的价值与理由,而其外部社会价值也将无从发生和谈起。

  社会科学的价值生产是以其价值需要的.满足为条件的。基于社会科学的基本目的和内在价值判断,可以把社会科学系统作为具有自主性扩展知识需要的价值主体,把社会系统作为服务和支持社会科学需要的价值客体,由此具体认识社会对于满足社会科学需要的意义和效用,即社会的社会科学价值。现代社会科学在组织目标、运行规范和精神文化等方面具有自身的相对独立性和自主性,其存在和发展具有特定的需要条件与环境要求,由此就产生了外部社会条件对于社会科学发展的作用和意义问题,形成外在条件是否具有满足科学内在需要的“科学价值”的基本判断。“科学价值是与经济价值、政治价值、道德价值、环境价值等相同类型和层次的概念”,意指“在科学上的价值”或“对于科学的价值”,它是“以科学的需要和尺度为标准所做的价值判断,表达了科学在人类生活中所具有的一定目的性质和价值标准地位”。〔8〕社会科学的扩展知识这一内在价值需要的实现条件是多样化的,包括人才队伍、经济投入、学术资源、组织管理、政治保护、意识形态等方面的支持。 社会科学是既对外扩散价值、又对内吸纳价值的开放系统,其价值需求的满足以及社会系统的影响会在自身内部积淀形成某种价值禀赋,使社会科学要素蕴含有一定的价值存量与质量,这种价值禀赋是普遍存在、不可忽视和回避的,例如,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必然具有自己的价值观念、情感意志和理想信念;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实质上是包含着利益诉求和思想倾向并嵌入于社会价值体系的人及其产生的社会现象;社会科学的研究作风与思维风格具有明显的研究者个性特征;社会科学共同体在长期发展中逐渐积累形成了一套客观理性、维护创新的行为规范与精神气质;社会科学成果的创造渗透凝结着大量的社会必要劳动与智力价值等等。社会科学的内部价值禀赋既是自身历史积累与进化的成果,又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现实社会系统的积极支持和内化作用。社会科学发展历史越悠久、成果积累越雄厚,社会环境支持条件越优越,则其价值禀赋越深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