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级保护是保护新疆少数民族节庆文化的目标责任建设
新疆少数民族节庆文化在保护过程中可予以分级保护,针对新疆节庆在国内外的影响、规模和类型采取不同保护措施,根据节日中所承载的民间歌舞、民俗庆典是否扎根于民间土壤,是否具有作为一种活的文化传统的唯一见证的价值,还根据其保存状态和濒危程度,对新疆少数民族节庆文化进行分级保护。
(一)世界级保护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1年、2003年、2005年公布了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中国的昆曲、古琴和维吾尔十二木卡姆、蒙古族长调分批榜上题名。作为联合国公认的维吾尔十二木卡姆、蒙古族长调,特别是维吾尔十二木卡姆,沃土、根基在我们新疆,能够受到世界级保护,充分说明它们不仅是新疆维吾尔族人民的民间节庆、民间艺术中的瑰宝,也是中华民族文化艺术宝库中的经典之作。
维吾尔族《十二木卡姆》在节庆中的展演,是维吾尔族人民用语言和音乐歌舞艺术形式表现绚丽生活和高尚情操的一部旷世精曲,是集歌、舞、乐于一体的大型综合艺术。这种音乐形式在世界各民族的艺术史上独树一帜,堪称一绝。由于它肇始于本土的民间文化,发展于各绿洲城邦国、宫廷及都府官邸,经过整合与交融后又回归、积淀在民间,所以既体现古代宫廷的精英文化,又展现乡村恬静的田野文化。新疆的“十二木卡姆”渊源流长,是以绿洲农耕为基础,也是维吾尔民族传统文化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这部维吾尔音乐圣典于近几十年内在传承和发展中面临过诸多问题,每部“木卡姆”的第一大部分在民间甚至已找不到一个完整的演唱者。不过,经过几代人抢救,特别是申遗成功后成为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以来,在世界的影响及国内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投入,都是前所未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