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教育扶贫攻坚实施方案(4)

时间:2021-08-31

  (三)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

  10.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通过定向委培特困生等方式,帮助贫困生完成中专以上职业学历教育,实现就业脱贫。落实好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职业学历教育财政补贴政策,从2015年起,市县两级财政列入预算,每年安排5000万元资金,实施贫困家庭子女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财政补贴,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

  11.扩大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的机会。争取省教育厅继续单独面向赣州市定向培养大学生政策,根据实际调整定向招生院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扩大贫困地区群众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12.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依托职业院校、县(市、区)职业中专(农民学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重点招收年龄50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学历,主要从事农业林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工作的务农农民以及农村新增劳动力。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2-6年。允许半农半读,农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扶贫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要抓紧时间制定本地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教育、扶贫移民、发改、财政、人社、民政、农粮、卫生、水利、规划、建设、林业、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教育扶贫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地要加大对教育精准扶贫的经费投入,逐步建立以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投入的多元投入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本辖区教育精准扶贫的职责,在政策项目资金方面优先安排支持贫困村发展。县级财政要安排并及时拨付贫困村学校建设资金、贫困学生资助金和贫困家庭子女职业学历教育补贴等,为推进教育精准扶贫提供资金保障。

  (三)建立信息台账。各地要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贫困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缺口台账、贫困生的资料数据库、贫困家庭劳动力数据库,全市范围内的每一个贫困村、每一所学校、每一个贫困家庭、每一个贫困生都要有相应的信息资料,确保不漏一个贫困村、不漏一户贫困户、不漏一所学校、不漏一个贫困生,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最大程度地发挥各种教育扶贫资源的作用,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稳步实施。

  (四)加强舆论引导。各地要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微信、手机报、宣传画、宣传横幅、板报等各种载体,依托“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平台,宣传好教育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帮扶内容和典型事迹等,让每个贫困村、贫困户、贫困生了解帮扶政策,掌握帮扶措施。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激发教育扶贫攻坚信心,形成工作合力。

  (五)强化监测考核。将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列为市政府年终考核各县(市、区)民生工程工作的重要依据,并由教育部门实施季度督查、年度监测、年终考评的工作制度,确保教育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2016年教育扶贫攻坚实施方案2

  为贯彻落实《靖安县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靖发[2015]8号)精神,提高教育精准扶贫能力,解决贫困家庭子女就学问题,保障其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