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法治工作计划(4)

时间:2021-08-31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十四)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建立行政复议应诉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坚持运用案件集体讨论、听证、调解、和解等方式依法办案,推进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新机制,不断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落实《河北省行政复议监督规定》,抓好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履行,保障行政复议决定全面履行,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二十五)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落实《河北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确保行政应诉工作力量与工作任务相适应,提高行政应诉工作质量。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领导干部带头维护司法权威,对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和以行政机关为被告的民商事案件,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尊重并自觉执行司法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

  (二十六)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重点抓好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医疗卫生、学校意外伤害、土地矿产、房屋征收、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价格等方面行政调解工作。

  (二十七)健全行政裁决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裁决程序,对涉及行政管理的民事纠纷严格依法做出裁决,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

  七、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

  (二十八)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二十九)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落实《枣强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2017年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的办公会议学法活动不少于6次,将《法治政府建设(2015-2020年)》《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内容作为必修课,至少举办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2期法治讲座,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建立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将考核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依据,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三十)加强政府法治队伍建设。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政府部门法制机构配备与承担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正常开展。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强化专业培训和业务管理,不断提供政府顾问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有机整合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政府公职律师的功能和优势,为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补充。

  (三十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落实《枣强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以案释法”制度,促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深入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

  2017年法治工作计划【二】

  2017年全区法治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二次全会和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扣“继续创成全省法治创建工作示范区,全力争创全国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区”目标,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全力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为实现更富含金量的姜堰崛起振兴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