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法治工作计划(5)

时间:2021-08-31

  一、努力提升依法执政能力

  1、坚持党委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落实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建设的意见》,全面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切实提升党委依法执政、依法决策水平。

  2、强化党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贯彻落实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

  3、 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普遍建立以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推动充分发挥作用。

  二、全面推进权力规范运行

  4、深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泰州市姜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5、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任务;加快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做到行政审批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

  6、努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模式,支持开展跨部门综合执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出庭应诉率100%。

  三、切实增强公正司法水平

  7、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化员额制改革,建立健全员额退出机制。积极稳妥抓好内设机构改革,建立与新型办案模式相适应的内部管理体制机制。加快组建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建立完善惩戒制度。

  8、合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严格落实诉访分离、司法救助、终结退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等制度,完善联席会议、联合接访、统筹协调、信息化管理等机制,为群众依法解决诉求提供便利。

  9、扎实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发挥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职能作用,实现上级交办、领导批示、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度高、执法检查中有问题的案件,以及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等“六个必查”。

  10、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开展“执行风暴实施年”、“执行行为规范年”、“执行效率提升”年活动。建立重大案件专办机制,加大联合惩戒机制,确保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