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改革进展情况汇报(2)

时间:2021-08-31

 三、城市公交经营改革初步方案

  通过汲取调研学习经验,我局结合我县实际和相关单位提交经营计划书情况,初步拟定三种公交经营管理改革方案,供领导参考。

 (一)公交经营方案

  第一方案:国有经营、公车公营。

  1、经营性质。“国有制”经营。即由县委县政府牵头,成立城市公交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城市公交改革方案和维稳保障机制,合理整合现有2家公司资源,注册成立1家国有性质的城市公交公司,无偿使用公交经营权,彻底消除股份制公交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采取承包、挂靠经营带来的弊端。

  2、经营模式。“政府主导、公司运作、公车公营、行业监管”。政府主导即:由县委县政府确定公司经营主体,授权县城投公司成立xx县城市公交公司,并明确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公司运作即:由公司制定公交管理和经营方案,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负责公司工作人员骋用、运营管理和财务管理等,严格依照法定和各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规划的公交线路、车辆(详见附件四)开展公交经营活动;公车公营即:公交运营车辆所有权归属国有,不以盈利为目的开展经营活动,禁止挂靠、承包经营,努力把城市公交做成公益事业,切实解决民生问题,实现城市公交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态势。行业监管:由交通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城市公交企业经营管理、车辆运行等进行监督检查。

  3、资金投入(共计4447.5万元)。采取“政府投入,自负盈亏”方式。政府投入即:县委县政府无偿划拨公交公司经营所需站场、始发站亭、沿途候车点、加汽站用地,并将公交运营设备(60台)、站场及亭点建设、加汽站等附属设施投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支出(详见附件一),同时制定相应的长效补贴、补偿机制,用以公司承担社会福利性和政府指令性支出及亏损。自负盈亏即:由公司自主负责城市公交经营管理,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对自己的经营成果好坏及盈亏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