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工作汇报(4)

时间:2021-08-31

  四要严明纪律,确保督察结果客观公正。督察组要严格遵守督察纪律和工作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谨高效,确保督察过程和结果都经得起历史检验。要加强配合。各级各部门要按要求提供督察组需要的各类材料,如实反映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和突出问题,配合做好个别谈话、调研座谈、下沉督察和重点督察工作。要规范督察。督察组要正确履行职责,不得干预被督察地方及其有关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得处理被督察地方的具体问题,不得向被督察地方及相关单位提出与督察工作无关的要求。要严守纪律。督察期间,督察组要严格执行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政府“十项规定”和党风廉政有关要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冯键在汇报时说,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系列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主席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系列指示要求,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以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级生态示范市为载体,强力推动绿色发展、建设“五彩巴中”,市域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巴中逐步走上绿色化、内涵式、可持续发展道路。“十二五”期间,全市在经济总量翻番的情况下,生态环境质量保持总体良好。我们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实行总量控制,加强污染防治,推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良性互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升能力水平,夯实生态环保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