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工作汇报

时间:2021-08-31

  环保督察工作汇报一:

  为贯彻落实省委、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经省委和政府批准,山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滨州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3月27日,督察动员汇报会在滨州召开,山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陈绍民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滨州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光峰作了动员汇报,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崔洪刚主持。

  陈绍民指出,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工作。国家主席总书记强调,要加大环境督察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生态环境方面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生态环境的改善。李克强总理指出,要严格环境督察和执法,切实提高监管成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张高丽副总理明确要求,要把环境保护督察作为重要抓手,严厉责任追究,提高督察权威性和震慑力。对环保督察工作,省委、政府高度重视,做出了总体部署和安排。姜异康书记强调,要认真做好环保督察工作,确保环保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

  陈绍民强调,山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这次进驻滨州市,重点是督察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推动滨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在督察中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各级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