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工作汇报(2)

时间:2021-08-31

  张光峰表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滨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滨州市的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污染物依然排放量大、环境质量不稳固,在污染治理现代化水平、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保护等方面仍然存在短板。这次督察,是对滨州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把脉会诊和有力推动,以此次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落实整改,突破关键制约,做到还旧账、不欠新账,全面提升滨州市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张光峰要求,滨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大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力度,统筹推进各方面工作。针对此次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敢于揭短、勇于亮丑,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做好问题整改等;对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所反映问题,要认真查办、及时处理;对有责任的单位,一经核实、严肃追责。

  山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滨州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其他成员出席会议,滨州市人大和政协分管负责同志、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滨州市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在当地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山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滨州的督察进驻时间约20天左右。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3月28日-2017年4月15日)设立专门信访举报电话:0543-3160987,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早8:00-晚20:00;设立专门邮政信箱:滨州市第009号信箱,邮编256600。根据省委、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滨州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滨州市有关部门处理。

  环保督察工作汇报二:

  根据省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2月21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到我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当天下午,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巴中市动员汇报会召开。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全国政协委员、省委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泽巴足作动员讲话。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李岳东通报督察工作安排。书记冯键汇报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何平主持并作表态发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文通,市政协主席朱冬,市委副书记余先河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