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致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2)

时间:2021-08-31

  二、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企业不消灭隐患,隐患就消灭企业”,这句话绝不是危言耸听。去年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的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公司就是很好的事例。该企业建厂之初,埋下隐患,监管不力,养患成灾,最终造成90余人死亡的特别重大事故,不仅企业破产了,相关负责人也受到民事及刑事追究。各企业负责人一定要吸取教训,加强自身隐患排查,积极主动的和政府互相配合消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三、要加强安全管理基础性工作,把制度落到实处。

  要加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强化责任追究意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保存好工作、培训、检查记录等文字材料,特别是要把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真正落到实处,不能搞形式主义,确保企业安全稳定。

  四、要高度重视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立即开展夏季安全大检查工作。

  企业先进行自查,特别是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等。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工作期间必须穿绝缘鞋,电工雨后或进入潮湿现场必须穿雨鞋,设备(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及手持式电动工具;安装在潮湿,强腐蚀性等环境恶劣场所的电器设备;建筑施工工地的电气施工机械设备;暂设临时用电的电器设备;机关、学校、企业、住宅等建筑物内的插座回路;游泳池、喷水池、浴池的水中照明设备;安装在水中的供电线路和设备;直接接触人体的电气设备等)线路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电器线路必须执行三项五线、一机一闸一漏保的规定,漏电保护器必须每月至少按一次试验按钮。室外临时用电的线路不能有接头且应使用橡胶护套线。

  另外要立即组织专人对用电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避免再发生触电类型的事故,要把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当成自己的大事来抓,要立即组织开展对现场部位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我们也将适当调整过去的检查模式,安排2人以上的人员对企业进行检查,凡是严重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再发现类似临时线不按规定报批,不架空,没有漏电保护装置等违规行为的,立即处罚,下半年也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