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驾驶人的一封信

时间:2021-08-31

        导语:下面小编为大家推荐关于县公安交警部队給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驾驶人的一封信,相关内容写作可以参考范文。 
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驾驶人:

  您们好!随着人们对道路交通需求的不断增大,电动自行车作为个体交通工具,正在逐步成为市民出行的代步工具之一。目前,我县辖区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大部分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超标电动车。此类车型在车速、制动、电池等安全性能方面存在较多问题,且驾驶人大多未经安全驾驶培训,安全意识较薄弱、操作技术不规范,逆向行驶、闯红灯、随意变道、超载搭乘、争道抢行等交通违法现象十分普遍,有的还从事非法营运,既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已成为威胁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切实维护全县良好交通秩序,根据省、市公安机关统一部署,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从2015年11月10日起至2016年2月10日,在全县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违反规定载人、闯红灯、闯禁行、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在此,我们诚挚地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驾驶人购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主动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牌证。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概念

  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归属非机动车管理范畴,应同时具备以下5个特征:
       1、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蓄电池只作为辅助能源;
       2、必须具备两个车轮;
       3、设计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
       4、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
       5、轮胎宽度(胎内)不大于54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