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重庆市市长的一封公开信

时间:2021-08-31

  尊敬的重庆市市长:

  您们好!

  我这是第二次因为二手房交易乱收费的问题投诉了,第一次2016年,4月,17日晚在市政府公开信箱里留了八个字:二手房交易乱收费。七个工作日后,南岸区工商局建议我到法院起诉。我留下了:一面之词,非常不满意的评价(渝交委2016 2009号邮件)。现将我的意见及事情经过叙述如下:

  一,二手房交易有无收费标准?任何一个社会体制,对商品的交易买卖都是有收费标准的。我的房子在南坪响水路,长航小区。60平米的房子,卖房款共45万元,中介收3万。叫啥子标准?工商营业执照是工商所办理的,办了执照叫合法经营,不办执照叫街头炸骗;自称“陈*房产”的中介,是陈**开的,二个业务员,和陈*无关系。陈**趁人之危,漫天要价,进行价格欺诈,是什么行为?工商所监管吗?处理吗?3.15在行动,动了吗?都是国家公务员,自己工商办的执照,往法院推。

  二,国有企业职工,水上跑的和陆地上跑的待遇不一样?我是长航职工,四十几岁下岗无工作,公交公司职工陈**,可以拿国有企业的全勤全额工资开中介公司,上班不出勤,有公交公司司机给他挣工资,每月往他工资卡上打钱就是了。

  三,卖房合同是中介老板欺诈钱财的合法工具,租房合同同样是中介老板为满足自己私欲的工具。没有保护消费者的任何条款。

  中介是租的房开的中介,二房一厅,大的一间开的中介,里面有间小房,中介老板和对门的女娃住在里面,我租房的时候,不知道这个情况,陈**没有给我讲他住在里面,也没有人给我讲;陈**把外面的一间小房租给我,十几平方,月租500元,我当时跟中介老板讲好,我申请公租房还差两年时间,申请到公租房我就搬走,我不会欠他房租,他是同意了的。房子很脏,我自己花800元钱间单装修了,买了几件简单家具;陈**给我签合同不写租房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