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困难党员帮扶机制工作的调查报告参考(2)

时间:2021-08-31

  二、建立困难党员帮扶机制的对策

  1、建立建档立卡的管理机制。一是界定帮扶对象标准。农村家庭年收入在700元以下的特困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其他原因造成的暂时困难的家庭;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的建国前老党员。二是确定帮扶对象。根据认定标准,每年对困难党员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确定帮扶对象。规范困难党员申报程序,即由困难党员个人提出申请,支部大会初审,并将申报困难党员名单及有关家庭情况在所在支部进行公示,然后由支部向党委(组)申报,党委(组)集体研究审批,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三是建立困难党员台帐。按照一般困难、比较困难、特别困难三个层次,分别在各党支部、基层党委、县委组织部建立电子管理台帐。台帐内容主要包括困难党员本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年收入情况、生产生活情况、困难情况及原因等。并根据帮扶进展情况每年审核调整一次,实行动态管理。

  2、建立因情施策的帮扶机制。根据困难党员的致困原因,因人制宜,分类实施帮扶,确保帮扶效果。

  (1)对存在等、靠、要、怨等思想的困难党员,重在思想引导。要采取正面引导、集体谈心、典型激励等行之有效的手段,帮助他们摒弃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等陈旧思想,克服思想障碍,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树立自尊、自强、自立的精神,主要寻求新的发展机会,尽快脱贫致富。

  (2)对因老、因残、因病、因灾等原因导致的困难党员,重在生活救助。要采取雪中送炭式的生活性扶助措施,帮助困难党员解燃眉之急,使他们感受到党的温暖,更加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勇气。一是建立困难党员帮扶基金制度。本着强化管理、扶出效益的思想,采取留存党费补助一点、财政支持一点、党员捐助一点、社会募集一点的办法,多途径筹措困难党员帮扶资金。基金的帮扶方向有两种:一种是无偿救济,即每年的定期与不定期走访慰问,资金来源主要是基金的创收部分;另一种是有偿扶助,即利用基金以借贷形式扶助困难党员发展生产,实现滚动使用。坚持党内帮困、有偿使用、两年还本、滚动利用的扶贫原则,采取党员申报、党委批准、组织部实地考核、党支部或乡镇担保的办法,每年确定扶贫党员50名,突出抓住资源开发和发展短平快项目,以短突破,实现当年脱贫;以长稳定,帮助他们上12个长期项目,增强造血功能,保证困难党员脱贫后仍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成立困难党员帮扶基金管理和监督小组,负责基金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帮扶基金使用。为加强基金扶持项目的监督管理,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要分别建立被帮扶党员家庭台帐,设立项目建设进度表,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发展情况,切实抓好跟踪管理。二是建立困难党员子女教育救助制度。完善党员领导干部与困难党员子女结对帮扶制度,实行定人、定责、定标准帮扶。城乡困难党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优惠政策。完善困难党员子女上大学资助制度,对考入大学的困难党员子女给予一次性给予1000元资助,并促成相关单位党组织与其结对帮扶对子,实行对口帮扶。三是建立困难党员优诊制度。卫生医疗系统要为困难党员看病就医提供方便和帮助,在县内指定医疗单位就医实行减免挂号费、检治费等医疗费用,对就诊医药费数额巨大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从困难党员帮扶基金中给予一定资助。四是建立走访慰问制度。坚持每年七一、春节等重大节日以党组织名义上门进行走访慰问。对家中发生突发性事件和生活一时遇到特殊困难的党员,要及时进行上访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