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农民工购房意愿调查报告(2)

时间:2021-08-31

  制约农民工购房的主要原因:上有老,下有小,负担重

  “买房易,养房难”。近年来,购房政策不断宽松,通过贷款买房已不是件难事,但购房后的贷款加上物业、水、电、气等费用的支出,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由于农民工收入不稳定,有21.7%的农民工表示不买房的主要原因是“担心付不起月供”;有13.1%的农民工表示“城市生活水平高,买房入城生活压力大。

  “上有老,下有小”。调查显示,在选择“不会在务工地购房”的农民工中,有41.2%的农民工因家中有需要赡养的老人和需要照顾的孩子。若勉强在务工地购房,老人和孩子随迁后负担很重,部分农民工表示即使购房,也会首先考虑在老家所在城市就近购房,以便多方兼顾。

  “乡土情,难割舍”。一方面,因受“落叶归根”的传统观念影响,78.3%的农民工对其家庭承包土地仍有较高的依赖思想,他们希望即使在城市购房后,仍可长期保留农村承包地。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土地制度的限制,农民的宅基地很难流通,因而农民工即使想在城里买房,但在家乡的宅基地及住房却很难变现或者抵押,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工进城购房。

  “大城市,难融入”。 农民工在大城市生活缺保障、缺温情、缺乐趣、缺希望、缺归属是不能在城市落地生根的重要原因。调查显示,84.2%农民工认为很难融入务工所在城市。然而,在这部分农民工中,有相当部分人员由于长年在外务工,回乡务农已不太现实,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他们大多数没有务农经历。因此,他们正面临“城市难融入,农村回不去”的尴尬境地。

  对促进农民工购房的建议

  对劳动力输出地的建议。加快宅基地和土地流转的改革步伐。解决农民工在家乡的宅基地确权转让问题。推行符合农民工迁移意愿的“常住城镇化”福利政策;尊重农民工意愿,建立农村土地“权利保留机制”和“权利递减机制”;加大农村低保投入力度,减小农民工核心家庭迁移策略风险;对现有的土地政策要尽快予以改革,降低或减少农民承包的耕地、宅基地、房屋及其他非农用建设用地流通、抵押、变现的条件与手续,使农民工想变成“城里人”时可以得到应有的补偿,这样他们也就没有了牵挂。组织农民工参加返乡就业创业培训。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提升就业能力,改变农民工迁移意愿与能力失衡现状。一方面,相关职能部门要有组织的对农民工进行免费技能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成为城市建设某个方面的专业人才;另一方面,要想办法培育出聚拢人才的新兴产业,增强对农民工的就业吸纳能力,使农民工进城后有固定的工作、固定的收入,改变其干一天算一天的“游击式”工作生活模式。

  对劳动力输入地的建议。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营造标准化务工地,提高农民工购房支付能力,针对农民工完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政策,解决农民工贷款难问题,以开发区产城一体化为路径促进农民工城市购房,增大适应农民工特征的住房供给。降低农民工进城门槛。落实不同规模城市差别化落户政策,解决农民工进城后的户籍管理、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后顾之忧,减少城乡差别,消除城乡壁垒,使他们真正感受到自己是“城里人”。三是推行农民工购房优惠政策。改革现有公积金政策,使之覆盖农民工,允许农民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并在条件上予以优惠,财政上予以补贴。各级金融部门也要出台相应政策,对农民工购房在贷款方面予以政策优惠,从而为农民工购房提供更加便捷周到的服务。

  对社会和企业的建议。接纳尊重农民工。农民工的生活如同钟摆游弋在城市和乡村之间,他们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巨大,但难以被城市接纳和尊重。因此,应倡导形成接纳和尊重农民工的氛围,使他们成为城市的一份子。鼓励租建公寓。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实行“政府引导、行业自律、企业参与、民工自建”相结合,共建农民工集体宿舍,实现参与式发展与共建式增长。号召社会参与。发动社会力量,号召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慈善捐赠,设立“城市住房保障基金”,帮助农民工降低购房风险,解决农民工乃至整个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