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查报告(4)

时间:2021-08-31

(三)大桥情况。

1.大桥建设情况。

  1998年,原国家计委批准大桥开工建设,同年3月28日正式开工建设,2002年10月1日正式通车。大桥设计单位为: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大桥主体结构共分为A、B、C、D、E、F六个标段施工建设,发生事故路段为F标,施工单位: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监理单位:湖南湖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大桥基本情况。

  大桥全长4397.5米,桥面宽24.5米,双向四车道。大桥南至湖北省公安县埠河镇,北至荆州市城区,属荆州城区与城郊农村的混合交通路段,系公安县埠河镇居民过往长江的日常主要通道。大桥设计标准:公路等级平丘一级,设计行车速度100 km/h,荷载标准汽车—超20级、挂车—120,设计纵坡小于3%,通航标准一级二类通航河道。

3.大桥通行情况。

  2002年9月18日,《湖北省人*政府办公厅关于荆州长江公路大桥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鄂政办函[2002]123号)批复该大桥收费通行,明确摩托车、三轮汽车按5元/车次通行大桥。

  2005年3月26日,大桥并入全省高速公路网实行统一联网收费,经省级政府办公厅以鄂政办函〔2005〕27号批复同意,摩托车、三轮汽车仍可通行大桥,收费标准不变。

  该大桥并入二广高速前,限速为80 km/h;并入二广高速后,限速为小车80 km/h,大车70 km/h;“3·12”事故后,整改为小车80 km/h,大车60 km/h。

  经调查,事故发生时,长途班线客车、货车、城市公交、摩托车、三轮车等各类交通工具均可在大桥上行驶,日均流量2万辆(次)。行人在两侧人行专用通道上通行。

4.事故发生路段基本情况。

  事故地点位于大桥桥南(二广向1765km+200m)处,此路段为下坡路段,坡长788米,纵坡度比2.37%,沥青路面,路面完好,为双向四车道。大桥人行道路面高出桥面0.24米。人行道外侧为高度0.82米的钢制桥梁护栏,内侧为高度1.15米的不锈钢人行分隔护栏。事故发生时,天气晴,桥面路灯开启,路面干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