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陶渊明道:“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从现代人的角度来看,《挽歌诗》是最纯粹的生命感悟,是用生命写出的文字,是渊明第一流的文字。
一般人都能记得陶渊明《挽歌诗》中的最后几句,这是因为中学的教材中一直都选有的鲁迅《记念刘和珍君》,文中有这样著名的一段:
然而既然有了血痕了,当然不觉要扩大。至少,也当浸渍了亲族,师友,爱人的心,纵使时光流驶,洗成绯红,也会在微漠的悲哀中永存微笑的和蔼的旧影。陶潜说过,“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倘能如此,这也就够了。
我还记得,上中学时,因为鲁迅很多文字都需要背诵,所以非常不喜欢他。但读到这里,也被渊明这几句感动。若干年后,再看这一段文字时,觉得鲁迅如果不引渊明这四句诗,恐怕感人的力量就要弱很多了。
宋文帝元嘉四年(427年)秋冬之际,陶渊明去世,享年六十三岁(这是一个说法)。在去世前不久,渊明自己写了《挽歌诗三首》和《自祭文》。诗与文孰先孰后,已不可考,应该是很近的同一时期的作品,诗与文互为补充,写尽了临终前的心情与对生命的思考,所以说这两篇都是渊明的绝笔。祁宽说:
昔人自作祭文挽诗者多矣,或寓意骋辞,成于暇日。宽考次靖节诗文,乃绝笔于祭挽三篇,盖出于属纩之际者,辞情俱达,尤为精丽,其于昼夜之道,了然如此。古之圣贤,唯孔子、曾子能之,见于曳杖之歌,易篑之言。嗟哉!斯人没七百年,未闻有赞及此者。因表而出之,附于卷末。(元李公焕《笺注陶渊明集》卷四引)
这段意思是说,过去很多人也给自己写祭文挽诗,但有不少人并不是临终时写的,而是在健康闲暇时写的,有的是有些寓意,有的是显摆显摆辞藻——道理就想韩愈说的那样:“夫和平之音淡薄,而愁思之声要妙;欢愉之辞难工,而穷苦之言易好也。”(《荆潭唱和诗序》)因此,晋时有些名士是有喜好挽歌的风气的。曾端伯说:“晋桓伊善挽歌,庾晞亦喜为挽歌,每自摇大铃为唱,使左右齐和。袁山松遇出游,则好令左右作挽歌。类皆一时名流达士习尚如此,非如今之人例以为悼亡之语而恶言之也。”(元李公焕《笺注陶渊明集》卷四引)不过渊明自作祭文挽歌与此不同,他是真正在“属纩”(zhǔkuàng指临终。古代汉族丧礼仪式之一。即病人临终之前,要用新的丝絮(纩)放在其口鼻上,试看是否还在气息。属,放置。这一仪式称为“属纩”。《礼记·丧大记》:“属纩以俟绝气。”)时写的,所以那种对生命即将终了的情感与体悟,是那些暇日作祭的人无法体验,也无法表达出来的。甚至祁宽认为,只有孔子和曾子在生命终结时的话能有此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