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认为,陶渊明的挽歌可以视为挽歌这种题材的最高水平了,如清吴淇《六朝选诗定论》卷十一说:“挽歌昉于缪袭,以此歌比而校之,其旷达处相同,而哀惨过之,陆机三章虽佳,风骨则减矣。”也就是说,开创挽歌的缪袭,以及后来的陆机,挽歌都逊渊明一筹。这三首诗,从内容上讲,“首篇乍死而殓,次篇奠而出殡,三篇送而葬之,次第秩然”(清·邱嘉穗《东山草堂陶诗笺》):
挽歌诗三首
其一
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
昨暮同为人,今旦在鬼录。
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
娇儿索父啼,良友抚我哭。
得失不复知,是非安能觉?
千秋万岁后,谁知荣与辱?
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
渊明开篇点明人只要活着,就必然死亡,这是一种无法抗拒的自然规律,把一个人的生命放在自然之中来看,即使早死几年,也算不上短命——因为时间的长河太浩淼了,我们的生命也就是一滴水而已。昨天晚上我我和你们一样,还都是活在世上的人,今天早晨,你们还活着,而我的名字已经写到鬼魂的名册上了。我的灵魂散去,不知归附到哪里,我的形体就像一段枯木一般。孩子、亲友都在我身旁哭泣。此时,生前所纠结的得失荣辱是非善恶,对于我来说都没有意义了。千万年之后,我生前的荣与辱只是留给后人评说,与我有什么相干呢?后人赞美我,与我也没有任何意义,后人抨击我,与我也没有任何意义。对于我来说,只有活着的时候享受生命,才是对于“我”来说,真正有意义的。可惜啊,活着的时候,喝酒没喝够,没有好好地享受生命啊!明黄文焕《陶诗析义》卷四评价此诗:“是非得失之在当身者,荣辱之在后世者,一死则俱不知。而耿耿独明,长留缺饮之恨,生在世上,死在地下,总无别恋,自悲凄凉,自负清楚。”清代温汝能则说:“起二句只是眼前道理,俗人见不到,偏说不出。末数语,唤醒世人,如梦初觉。”(《陶诗彙评》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