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于田》,《诗经·郑风》第四篇。为先秦时代郑地汉族民歌。全诗三章、每章十句。以铺张手法生动地描写了打猎的具体场面,塑造了一个能骑善射的青年猎手形象,使人如临其境,如见其人。以下是小编分享的《诗经:大叔于田》鉴赏,欢迎大家阅读!
《诗经:大叔于田》
叔于田,乘乘马。
执辔如组,两骖如舞。
叔在薮,火烈具举。
袒裼暴虎,献于公所。
将叔勿狃,戒其伤女。
叔于田,乘乘黄。
两服上襄,两骖雁行。
叔在薮,火烈具扬。
叔善射忌,又良御忌。
抑罄控忌,抑纵送忌。
叔于田,乘乘鸨。
两服齐首,两骖如手。
叔在薮,火烈具阜。
叔马慢忌,叔发罕忌,
抑释掤忌,抑鬯弓忌。
注释:
1、乘乘马:音成盛,乘四马大车
2、骖:音参,车辕外侧两马
3、薮:音擞,沼泽地带
4、裼:音檀西,赤膊
5、暴虎:徒手搏虎
6、公所:君王的宫室
7、狃:音纽,反复做某事
8、抑:发语词
9、磬:音庆,纵马驰骋
10、忌:助词
11、掤:箭筒盖
12、鬯:弓袋
赏析:
此主题,《毛序》谓“刺庄公也”,认为“叔”即庄公之弟共叔段,孔颖达疏云:“叔负才恃众,必为乱阶,而公不知禁,故刺之。”刘沅《诗经恒解》以为叔段武勇善射,“庄公不能善教之以成其材,又不能善用之以全其才,而使陷于恶,诗人流连咏叹,惜叔实刺公也”。吴懋清《毛诗复古录》又云:“叔段长于射御,力能暴虎,为国人所叹赏,宣扬传颂。”今人则多认为是赞美猎手之作。 诗的抒情主人公可能是一个女子。她赞美的大约是自己的恋人,一位青年猎手。古人以伯、仲、叔、季作排行,叔本指老三。《郑风-萚兮》有“叔兮伯兮,倡(唱)予和女”之句,《郑风-将仲子》中提到“仲子”,则当时郑国女子对恋人也可称 “伯”、“仲”、“叔”,大约相当于今日民歌中的“大哥”、“二哥”、“三哥”之类。诗中说这位青年打死虎之后“献于公所”,可知他是随从郑伯去打猎的,然指实为共叔段,似乎并没有什么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