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平凹:一个农民的书写
舒晋瑜
“我就这样做一辈子农民吗?”在自家泥楼子上的14岁少年贾平凹发狠说。他细细的脖子上顶着一个大脑袋,脑袋的当旋上有一撮毛儿高高翘起。
他的梦想是上大学。可是“文革”改变了命运,中学毕业后当了农民,下地却连正经农活都干不来。他发誓要离开,剥掉这个“农民皮”。1971年,偶然的机会,他上了西北大学。
他以为结束了自己的农民生涯,满怀着从此踏入幸福之门的心情到陌生的城市去。可是,20年后他才明白,忧伤和烦恼在离开的那一瞬间就开始了。
在贾平凹30余年的创作历程中,几乎所有重要的创作素材都来自他的家乡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棣花村。从《浮躁》、《土门》、《高老庄》,到《怀念狼》、《秦腔》、《高兴》,从土地承包改革到市场经济对农村的冲击……他的笔下有对故乡的无比依恋和怀念,也有对人离开土地之后怎么办的迷茫和追问,更有面对商业化浪潮冲击下人性异化扭曲时充满批判的矛盾心情。“作为一个作家,没有更大的能力帮助他们,也想不出解决办法,我只能写作,把我看到的、想到的、迷茫的东西写出来。”贾平凹说。
他对家乡的感情越来越复杂。在他的心里,故乡因父母的存在而存在。那时,贾平凹经常回去,愿意早早看到迎在半路的父亲,愿意听熟悉的那一声“平回来了!”可是现在的家乡对他而言,越来越是一个“概念”。故乡所呈现的形态对他而言,越来越陌生。“像是有了疤的苹果,腐烂,如一泡脓水,或许它会淤地里生了荷花,愈开愈艳,却不再属于我。”他清醒地发现,自己所熟悉的农村在一步步消失,农村的文化传统在渐渐淡出。他不知是该歌颂还是去批判。他能做的,是用《秦腔》为故乡的过去树一座纪念的碑子,借主人公夏风,他似乎有意识地谴责自己离开土地后精神上的背叛,也记录了乡村变化中的哀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