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学校德育导师工作计划
德育导师工作在我校己开展多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德育工作者,培养和造就一批德育骨干教师,使学校的德育工作上了一个台阶。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引起了我们的思考。结合学校制定的三年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德育导师队伍建设,创新德育导师工作模式,提高德育导师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提出本学年 “德育导师”具体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学科教学为切入点,面向全体高考科目学科教师,在各年级己经形成的对临界生的辅导机制基础上,开展“德育导师”工作。以学科辅导为载体,讲究实效,加强对临界学生的思想引导和薄弱学科的学业辅导,让这些学生成为思想进步、学习努力、功课平衡、成绩优秀的学生代表,带动其他学生共同进步,提升学校的重点率和本科率。 二、目标与意义:
1.实践一种理念:
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首先是德育工作者,不仅仅在课堂上,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每一位教师应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成为学生信赖的朋友。
2.实现两大目标:
(1)使师生关系更融洽,注重亲情化、个性化教育,把教师的关爱深入到学生的心灵深处,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培养学生敢于面对挑战和战胜困难的决心和意志力。
(2)善于发现每一个学生的潜能,寻找发展其潜能的有效方法,促进学生的人格成长,让每一位学生实现个性发展。
二、确定德育导师和受导学生:
1.德育导师:
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愿意参与学校的德育导师工作。
(2)有较强的责任感,关注学生的健康成长,积极争当德育导师。在注重提高自身教学业务水平的同时,学习和掌握基本的心理咨询、心理辅导技巧,能充分发挥自身的知识结构优势,以自身优秀的素质、健康的人格影响和教育学生。
(3)注重学生的个性差异,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平等对待学生,循循善诱,无私奉献,深受学生信赖。
(4)善于与班主任、其他导师、家长交流沟通;善于总结交流德育导师工作经验和教训;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人际关系好,团队精神、合作意识强。
具体办法:以学科教学为切入点,面向全体高考科目学科教师,符合以上条件,由班主任牵头,确定学科教师担任本班的德育导师,任期一年。
2.受导学生:
受导学生主要由各年级确定的本年级中相应的临界生为主,受导学生必须自愿受导,由班主任在确定名单后上报年级组;年级组长在汇总后,上报年级部(电子稿);年级部在整理好名单后上报学生处(电子稿)。原则上每名导师带2-3名学生。建议班主任主要推荐有以下情况的学生作为受导学生:
1.学习成绩优秀,但在某门学科上存在偏科,需要学科教师给与指导。
2.学习潜力大,但受青春期困惑和心理因素的干扰较大,学习成绩不稳定,缺乏合作精神,不善于与同学、老师、家长沟通性格内向的学生。
三、德育导师工作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开展学习:学校、学生处、年级部对“德育导师制”的实施进行宣传发动。全体教师根据学校的工作意见,深入学习,领会德育导师制的实施意义,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促进“德育导师制”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工作制度,落实“德育导师制”的实施:
(1)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制度。导师要对每位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档案,追踪学生成长轨迹。内容包括:学 1
生家庭及社会关系详细情况、学生的个性特征、行为习惯、道德素养、兴趣爱好;学生心理、生理、身体健康状况、学生每月的表现,每次考试成绩记录及分析。
(2)谈心辅导与汇报制度。导师每2周至少与受导学生谈心辅导一次,并做好记录;受导学生每周向导师汇报生活学习情况,必要时可随时汇报和咨询。
(3)建立家长联系制度。导师必须对受导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有清晰的了解,包括家庭的结构。
(4)建立个案分析制度。班级德育导师应经常性与班主任交流,进行个案分析,必要时对重点案例进行集体会诊,提出解决办法。
(三)教育培训:学校“德育导师”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德育导师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德育导师的素质,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以班为单位对学生进行“德育导师”工作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学生了解实施“德育导师”的意义和实施办法,积极配合学校“德育导师”工作的开展。
四、德育导师的工作原则、主要职责和工作制度:
(一)工作原则:
(1)发展性原则:德育导师的工作必须以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指向,在全面了解受导学生的基础上,师生共同讨论协商确定符合学生的发展目标。
(2)个性化原则:德育导师要善于发现,研究受导学生的情感、智能、兴趣爱好等个性特点,开展个别化的教育,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3)人本化原则:导师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真诚关爱受导学生,努力成为受导学生的良师益友。
(4)渐进性原则:导师要根据受导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道德水平和认知基础,循序渐进地进行教育,逐步提高受导学生的道德修养与学习能力。
(二)工作职责:按照对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习辅导”的要求,德育导师的主要职责有:
1.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上的细节表现,帮助、指导受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关心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对受导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
2.关心受导学生的学业进步及个性特长发展,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指导受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受导学生参加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
3.建立德育导师工作档案,认真填写工作记录。要经常会同班主任、学生处交流个别受导学生教育转化的进展情况,在期末做好工作小结。
4.了解受导学生的家庭情况,掌握受导学生在假日里的家庭表现,与家长达成共识,取得家长的理解与支持,促使家庭与学校协调做好受导学生的教育管理。
五、德育导师考核和奖惩制度:
(一)德育导师考核制度:
1.德育导师领导小组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每位导师的工作情况记录相关表格,向班主任、受导学生、家长了解情况,检查工作实效,学年末对德育导师进行量化考核。
2.量化考核包括:工作实效(主要是指学生的受导结果,如成绩,以教务处成绩为准)(40%)+年级组评价(20%)+书面材料(20%)+学生评价(20%)。
3.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合格两级。
(二)导师奖惩制度:
1.设立 “优秀德育导师”奖,每个年级组1/3左右,每学年给考核优秀的导师予以表彰和相应的物质奖励。对校级“优秀德育导师”获得者,学校优先推荐为市级的各类德育先进。
2.导师的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评先、评优、评职等重要参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