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写过他的故乡,王蒙、刘震云都写过他们的故乡,翻翻现当代作家的作品或者他们的自传,作家们似乎都为他们的故乡写过传记。我认为这是文人里面比较矫情的事情,因为他们虽然是在强调自己的根,实际上也是一种自我标榜。但是说到底,这“根”从中国传统“落叶归根”的思想出发就有着其历史的沉重意味。
诚如王蒙所说:“故乡就是命运,就是天意,就是先验的威严。”于是,我想,我即使还未成名而优及我的故乡,也可以先给故乡作个传记,一来可以作为“引子”引我成名,二来也避免了成名后寻根时捉襟见肘。我因这样的想法颇有了些得意,便不顾暂时的脸面学了这些大师们来。而我一直觉得用鸡鸣狗跳形容我的村子比较贴切,很小的时候,几乎家家都养鸡,每家的公鸡都接力赛似的打鸣,一声比一声高地相互较着劲。看到小鸡慢慢长大是件幸福的事,我经常想,为什么小鸡那么快都长成了大鸡,开始下蛋,接着还孵小鸡。妈妈说因为它们会吃饭,我没有好好吃饭,所以我和我那帮童年的玩伴们都是在妈妈的哄骗中长大的。
晚上我们闹着不肯睡觉,妈妈就会学几声猫叫,或者说外面有老虎,还有乞丐,总之乡下的夜里让我们曾经浮想联翩。
狗叫仿佛是件新鲜事,原来路不拾遗的风气渐渐没了,才开始有大批的狗出现。我对狗和猫一直都不甚喜欢,猫这种动物太凄厉,也过于凶残,尤其是晚上的那双眼睛,总让人慎得慌。狗倒是容易驯服,却也极容易伤人的,这都是其次,主要是那吠声总让我有一种鬓毛未衰,故乡不再的感觉。狗叫声也许是我和故乡生疏的开始。
我与我故乡的最密切之处在于我在此度过了我完整的童年。一个人的童年永远那么陈旧却又珍贵。你人生的最初记忆,你个人的存在的意识都是从这里开始,绵延不绝。或者说,你生命的感觉从这里开始生发,你的哭泣、你的感冒、你的伤疤、你的疼痛、你的“一切的一,一的一切”都植根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