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行业不是自发产生的,而是因应于中国社会经济改革需要才出现的。在我国,资产评估起源就是为了服务国有企业改革而诞生的。这使很多人对资产评估寄予了厚望,希望评估师出具的评估报告能够“正确”反映所评估资产的“正确”价值,但这一“正确”价值总是众说纷纭。
评估时点是第一要素
专家认为:要合理理解正确的评估价值,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们先要学会正确理解评估报告,否则很容易得出评估报告不合理的错误观点。
在专家看来,评估报告的出具会受到评估时点各种因素的制约,包括当时的经济环境、数据获取手段以及数据分析能力、评估方法的创新、评估师的专业能力与业务水平,甚至于当时买卖双方之间的博弈状态等。这些因素都会对评估报告的结果产生重要的影响。所以,判断评估报告的结果是否合理,更重要的是回到当时评估的时点上去评判,而不能以后来的新认知而否定过去。也就是说,评估报告正确使用的第一点在于认清评估时点。
举个例子。在经济上行初期,评估师评估出来的结果会低于在未来经济持续上涨情况下资产的价值,这就会导致人们认为“评估师过去评估出来的结果,低估了”。但事实上,按照当时的评估数据和方法,这个价值已经是经过合理的评估结果了。或者,在当时的经济发展时期和经营环境下,这个价值已经被认为是高估了,但经济发展的迅猛出乎大家意料,仅仅短短几年的实践,这个价值又大幅提升了,大家就不认为当时高估了。这都需要评估报告的使用者理性地看待评估报告的时点。
比如,21世纪初期,我国处于经济的高速发展时期,2000年资产估值相比10年黄金期之后的价值,显然要远远低于2010年的估值。这能说明我们当时的评估结果不合理吗?显然不能。假如国企在2003年卖了一个资源企业,当时这个企业确实不值钱,但是发展了10年之后,资源价值到达了顶峰,企业价值也得到了迅速增长。它就可能非常值钱。这时,怎样看待10年前的企业估值?难道能认为当时评估师低估了价值?导致了国有资产的流失?所以,评估才有评估基准日和评估时点这一说。在不同的时点上,资产价值是不一样的,不能以偏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