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八十年代,农村通信设施极其落后,一个大队只有一部电话机,用起来先要使命地摇动摇把,然后呼叫接线员搭接指定的地址,用后再回摇数次挂断,所以人们的信息主要靠承载文字的书信来传递。
书信,看起来只是数张信签装入信封,没什么了不起,但它可以传递大到国家大事,小到平凡人家的鸡毛蒜皮的锁碎之事,它可以诉说爱慕,倾诉衷肠,不知成全了多少美满姻缘。
有人有时候会把书信阅后随即撕掉,更多的人会珍藏成泛黄的古董,曾有人这样说:“烽火连三月,家书值万金。”可见书信的价值。
我有一百多封书信,至今还收藏在象百宝囊似的箱子里,一直封存着,也不会经常拿出来看。但从来没有消毁掉的想法,也不愿意这样去想,因为它记载着我一段极其美好的时光,也保留着我一份谙香缠绵的爱,里面有我红颜知己那刚劲而柔美的、十分娟秀的字,还有:她的情、她的爱、她的辛勤、她的汗水、她的希望,她的勉励,也有她的失望、她的痛楚;是我和她那段时光交往的提纲、心领神会的目录,象品味那段时光的说明书,又像演奏爱的旋律的音符曲谱——虽不是天籁之音,却有高山流水般的韵律。我保存它就是保存一份芬芳、一份甘甜、一份柔美、一份拥有的爱、一份拥有的情。
我心里也知道,保存它没有多少意义,也没有多少必要,因为我和她相处的那段美妙时光,早已被岁月的金梭织成银线的布,灵魂的巧手又把它缝制成合体的衣衫,在闪闪发着耀眼的光芒,象用情感的思绪铭刻成记忆的光盘,又像用心灵的键盘制作而成的文档保存在心海的硬盘里;不会象书写的纸张会泛黄,也不会象雕塑那样会受日侵雨蚀而斑驳,更不会象流水那样逝者如斯夫。她是兵中的文人、警界一支笔,曾开玩笑地说:“那段时光似黄金做的文物,不管到什么时候出土,一见阳光仍会光芒四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