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创建整洁新有序、美丽新感城,营造优美的乡村环境,使广大群众树立热爱家乡、美化家园的文明理念,提高全民遵守社会公德和改善环境卫生的意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光添彩,特制定如下环境卫生整治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本村党支部书记是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是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直接责任人,对本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责任目标
1、保持村委会等办公场所干净、整洁、绿化。
2、保持村中道路清洁、有序
3、教育群众爱护环境,不乱贴、乱写、乱画,不在人行道上堆放柴堆、粪堆、建筑材料堆、草堆、垃圾堆。
4、督促群众落实“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门前三包责任制。
5、建立1-3座简易垃圾池,做到垃圾定点投放,自觉保护和管理绿化树木,不在树上乱钉、乱栓、乱挂。
6、保持门前秩序良好,不乱停放,不违章建筑,不乱搭乱建,不乱设摊点,不占道经营,不污水溢流,不残墙断壁,不杂乱堆放,不散养家禽。
7、村民楼房阳台屋顶不乱放和乱挂衣物,不损坏集体公共设施,不在道路上碾晒粮食,堆放粪草,不在饮用水源地周边放牧,破坏林木,挖沙采石。
8、大力开展除“四害”活动,消灭鼠、蚊、蝇、蟑螂,抓好改厕工作,推广冲水式、小三格式、生态旱厕等无害化厕所。
9、村委会要经常监督检查村中的环境卫生,做到及时焚烧,及时处理。
责任人必须自觉履行责任,如违反上述责任条款,村委会承担整改的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