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目标责任书

时间:2021-08-31

  计生目标责任书一:

  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件》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确保20**年度人口计划的落实,使人口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实现我乡计划生育目标,特签订以下责任书:

  一、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户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各村积极完成帮扶目标,“三结合”帮扶户人均增收500元以上。

  二、党支部、村委会必须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两包一挂”责任制。

  三、积极配合镇计生服务部门开展好一年四次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三查”率达到100%,每少查1人,扣村工作经费。

  四、计划生育报表要做到及、准确、无误、确保无漏报、错报现象。若当年出生人口漏报、错报1人扣村三职干部活动工资。

  五、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做到家底清、对象准,外出流动人口办证率100%,外来人口验证率90%,。

  六、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率达到100%。

  七、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确认误差率小于0.05%,党支部、村委会严格审核奖扶资料,确保准确无误,对于虚报隐报的扣除村三职干部活动工资。

  八、积极配合镇计生办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完成的,扣三职干部活动工资。

  九、对计划生育严重失控的村,按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对村干部、驻村干部进行组织和经济处理。

  十、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

  十一、安排符合政策的人员生育。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目标管理人,目标责任人各一份,一并纳入全乡工作目标内进行考核。

  计生目标责任书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主管部门有关意见、精神,进一步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秩序,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结合社区实际情况,以组为单位组建网络化,立体式管理平台,制定20**年社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