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摸排巡查,发现违法线索。采取线上检查与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建库建档主体开展检查,线上发现违法线索后,线下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对暂未构成违法的,责令经营者尽快改正。
二是规范经营行为,鼓励注册登记。鼓励支持辖区网络经营者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依法规范网络交易市场主体准入;对网络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引导其依法取得许可。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引导247家市场主体进行工商登记注册,规范化开展电子商务经营活动。
三是贴置电子标识,规范网站监管。对电子标识发放、贴置情况采取每月通报工作制度,对还未申请办理电子标识的,通过实地走访、手机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向企业宣传贴置工商电子标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公示申请办理方法与途径,使其能积极主动办理,在网站上亮照,实名制经营网站。目前,已发放电子标识1384个,发放率达92.58%。
四是实行重点监管,维护公平竞争。以重点网站、重点商品、重点时段为突破口,将辖区内规模较大、有较高网商聚集度、有较好发展潜力的电子商务网站纳入重点监管目录库,全面深入了解网站相关情况,实施重点监管。目前,监管平台网站50个,非平台网站1567个,纳入重点目录库网站45个,重点网站占辖区建库网站的占比率达2.80%。
五是畅通维权渠道,推动协同共治。以构建“一点多面、全民参与”的社会消费维权大格局为目标,在辖区网络交易平台和大型网上商城上建立网络消费维权服务站,把妥善解决消费纠纷、有效保护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目前,辖区已有4户企业在其网站上开建了网络消费维权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