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民生机制调查报告

时间:2021-08-31

  财政支出的总量和结构安排,体现党的方针政策,反映政府活动的范围和内容,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实现“五个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直接有效的手段,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

  近些年来财政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重要进展

  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期,国家财政支出范围基本覆盖了政府、企业和家庭等社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改革开放初期,国家财政加大了对农业、科技、教育等领域的投入,集中资金保证国家重点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为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的十四大以来,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的增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公共财政要求,财政保障范围也相应进行了调整,逐步退出对一般性、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入,着重保障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重点加大“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

  党的十六大以来,财政部门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继续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向困难地区、基层和群众倾斜,着力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2003年—2007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投入累计达到1.6万亿元,年均增长17.8%,地方各级财政也相应加大了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2003年—2007年,全国财政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支出累计分别达到2.43万亿元、1.95万亿元、6311亿元和3111亿元,分别年均增长18.6%、14.9%、24.4%和16.5%,比上一个五年增长1.26倍、1.41倍、1.27倍和1.3倍。2007年,全国财政用于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境保护支出合计达到1.82万亿元,占当年全国财政总支出的36.6%。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推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基本建立等,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党的17大召开以后,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国家财政进一步加强了对民生等重点支出的保障。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支出达到5955.5亿元,比上年实际增长37.9%,主要用于增加对农民的补贴,大力支持农业生产,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全国财政安排教育支出9081.95亿元,增长27.5%,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84.33亿元,增长22.7%,重点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等;安排医疗卫生支出2499.06亿元,增长25.6%,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公益性特征日益明显。

  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财政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基础比较薄弱,社会保障总体上覆盖范围较窄、标准较低,且农村人口所占比例高,地区间、城乡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财政对民生领域的投入需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建设需继续加快。行政成本较高,一般性开支控制不够严格,影响财政对民生的保障力度。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刚刚起步等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不断壮大财政实力,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立财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