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理文学与哲理文学观的存在作文(7)

时间:2021-08-31

  与古文运动的倡导的同时,渐渐地宋代理学诸家也翕然而起,成为宋代朝野主流意识形式,弥漫于全社会,文学艺术观念和理论受其影响自然是在所难免。宋代理学家中,一派是文艺的否定派,认为“作文害道”,“玩物丧志”;从宋初三先生如孙复、石介等,就重点阐发儒家的义理,对文学十分轻视,至周敦颐、邵雍和二程出,更对文学不感兴趣,进一步发展到否定文学的程度。另一派是南宋朱熹为代表,他们的文学观比北宋前期理学思想有所进步,不再对文学持否定态度,也开始注意到文学的审美特征。但不论北宋或南宋,理学家们都主张哲理的文学观却是一致的。

  周敦颐(

  文所以载道也,轮辕饰而人弗庸(按,用),徒饰也。况虚车乎?文辞,艺也;道德,实也。笃其实而艺者书之;美则爱,爱则传焉,贤者得以学而至之,是为教。……不知务道德而第以文辞为能者,艺焉而已。噫!弊也久矣。

  周敦颐在这里从儒家诗教观出发,提出了他的文以载道的文学观。在他看来,只有载道之文,才是有益于教化的,因为它有“美”,能使人爱而传之,达到传道和教育的目的,因之,“诗”是儒家很好的教育的手段。文和道的关系,是“实”和“车”的关系,文学不能成一辆空车,而要载道而行,才有其用,如果不务道德,而仅为文辞的所谓文章,不过是技艺而已。显然,周敦颐根本没有把那些仅能抒写性灵的文学放在眼里。他所提倡的载道之文,不过是符合儒家诗教传统的实用文学,这是一种十分狭隘的文学观。但由于符合儒家传统,却很快变成为全社会承认的真理。而且,他对非载道之文的轻视和否定,在更为极端的理学家那里,发展成为对文学的全盘否定。实为宋代理学之耻,所以南宋理学家则有所纠正。其代表者是朱熹。朱熹不好驳斥前辈理学大师的“文以载道”论,却抓住了李汉的“文以贯道”论做文章。他认为李汉提出的“文者贯道之器”的说法,有割裂文、道之嫌。“裂道与文以为两物,而于其轻重缓急本末宾主之分,又未免于倒悬而逆置之也。”[67]文道既不可分,因此他主张文道一贯,道外无文说。《朱子语录》中记录了他的这一观点:

  道者,文之根本;文者,道之枝叶。惟其根本乎道,所以发之于文,皆道也。三代文章,皆从此心写出。文便是道。

  总之,文道为一,文便是道。这种不可分性的强调,显然已将“文以载道”论纳入他批驳的对象,只是没有言明而已。更由于文道贯一,因此凡为文者,就应议论理之是非,不议理之是非者,还能算是文吗?所以他在《与汪尚书》中明确指出:

  若曰惟其文之取,而不复议其理之是非,则是道自道文自文也。道外有物,固不足以为道,且文而无理,又安足以为文乎。盖道无适而不存在者也,故即文以讲道,则文与道两得而一以贯之,否则亦将两失之矣。中无主,外无择,其不为浮夸险诐所入,而乱其知思也者几希。

  按照这个逻辑,为文便要议论理之是非,就要表现道,也就是要表现理学的“义理”。这才是文(学)的目的。他进一步强调说:

  今人作文皆不足为文,大抵专务节字,更易新好生面辞语;至说义理处,又不肯分晓。观前辈欧、苏诸公作文,何尝如此。圣人之言,坦易明白,因言以明道,正欲使天下后世由此求之。[68]

  这里再次强调“圣(人)因言以明道”,表现了朱熹对刘勰文学观的继承,它不仅是指散文的,也是指诗歌的。朱熹在《清邃阁论诗》一文中说:“今人不去讲义理,只去学诗人,已落得第二义。”这是因为,他强调诗歌创作,也要把体现“义理”放在第一位,要求以诗明道。罗大经《鹤林玉露》甲编卷六载:“公(朱熹)尝举其所作绝句示学者云: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盖借物以明道也。”罗大经的这则实录说明,“借物以明道”,或者说“借诗以明道”已是朱熹十分自觉的文学思想。为了使这一中国古老的诗学传统不被曲解,朱熹还特别将“诗言志”的概念作了厘定。这一点他是超越汉儒而恪守古道的。请看他在《答杨宋卿书》的论述:

  熹闻诗者,志之所至。在心为志,发言为诗。然则诗者,岂复有工拙哉?亦视其志之所向者高下如何耳。是以古之君子,德足以求其志,必出于高明纯一之地,其于诗固不学而能之。

  这句话中“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明显出于《诗大序》。但朱熹在引了两句之后,便戛然而止,而将“情动于中而形于言”略去。显然,这并不是无意的疏忽,而是有意为之。因为如前所述,先秦诗之言“志”,通于神意、天意、圣人之意,即道。这在荀子那里还是相当明确的,而到了汉儒特别是《诗大序》作者那里,就变了质,将“情”偷换了“道”在诗中的位置,或者说将“志”悄悄地解释成“情”了,这实际上是对先秦儒家文学观的公然背离。朱熹作为一代名儒,作为一位十分自觉的儒家哲理文学观的倡导者,不会对《诗大序》不合古道的这一做法视而不见,因而有意删除,重新恢复“诗言志”的古意,这也是朱熹作为理学大师的高明之处。而这一点,却为后代学者所忽略,这又是后人不如前贤之处。明白了这一点,朱熹的观点就变得十分易于理解了。他几乎已将诗的质量与其所表现的道(志)的程度联系起来,认为诗在本质上便是道的最高境界的体现。他的思路和逻辑,与西方现代主义文学的艾略特的观点,何其相似乃尔!请看下述要点对比:

  艾略特

  朱熹

  A. 最真之哲学即最伟大诗人之诗的最好的素材;

  A. 诗者,志之所至。(诗是最高哲理的表现)

  B. 诗的质量必须由诗中表现的哲学的程度来评定;

  B. 诗之工拙,亦视其志之所向者高下如何耳。(即表现哲理的程度来评定)

  C. 诗人的地位也要由他表达哲学的高下来评定;

  C. “德足以求其志,必出于高明纯一之地”的人,才是可以称之为“古之君子”的伟大诗人。

  古今中西两位诗人这样统一的哲理的文学观,真是罕见的,它是偶然的相通,还是必然的反映呢?这多么值得现代人思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