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理文学与哲理文学观的存在作文(10)

时间:2021-08-31

  桐城派文论家多强调“义理”,尤以姚鼐的文学观,最具哲理倾向。他在《敦拙堂诗集序》中说:

  夫文者,艺也。艺与道合,天与人一则为文之至。

  而这种“艺与道合”的境界,并非人人都能达到,不过“千载之中数人而已”。它是“天地之精英,而阴阳刚柔之发也”[86]。又在《海愚诗钞序》中说:“文章之原,本乎天地。天地之道,阴阳刚柔而已。苟有得乎阴阳刚柔之精,皆可以为文章之美。”总之在姚鼐看来,诗文在本质上都是道的表现。这里的“阴阳之道”、“天地之道”,又被称之为“义理”。这种“义理”又与宋儒之学相通。他希望“聪明才杰之士”能“守宋儒之学,以上达圣人之精”,“而通乎古作者文章极盛之境”,则“可以为文章之至高”[87]。不仅内含上与宋儒一致,而且总体上仍持宋儒的“文以明道”观。他在《复汪进士辉祖书》中说:“夫古人之文,岂第文焉而已。明道义、维风俗以诏世者,君子之志,而辞足以尽其志者,君子之文也。”其“明道义、维风俗”的教化目的是非常明显的。足见姚鼐与宋代儒学的继承关系。

  章学诚也是主张“文章为明道之具”的有哲理文学观倾向的文论家。他的主张虽与桐城派文论家相同,但实际上又有区别,他所说的“义理”并非宋儒之“义理”,而是指事物中和客观世界中的规律性的东西,这才是文章所要表达的东西。他在《文史通义·原道》中说:

  道者万事万物之所以然,而非万事万物之当然也。

  又说:“一阴一阳,道也。文章之用,或以述事,或以明理。事溯已往,阴也;理阐方来,阳也。其至焉者,则述事而理以昭,言理而事以范焉,则主适不偏,而文乃衷于道矣。”章学诚认为,文章不论言事言理,都“衷于道”,都是“道”的表现。所以它是“明道之具”。他还认为,明道之文,还要借助于艺术形式,如果废弃艺术形式,也不合乎文章之道。于是他接着写道:

  以谓文贵明道,何取声情色采以为愉悦?亦非知道之言也。夫无为之治而奏薰风,灵台之功而乐钟鼓,以及弹琴遇文,风雩言志,则帝王致治,贤圣功修,未尝无悦目娱心之适,而谓文章之用,必无咏叹抑扬之致哉?

  这里对艺术形式的肯定,显然是对宋代理学先生“作文害道”论偏执观点的超越,他在《文史通义·文理》中批评了“宋儒厚道德而薄文辞”的做法。并以孔子、曾子为例,说明圣人之文,也要求“如饮食甘旨”,而能脍炙人口而令其自尝。表面上看,章学诚的哲理文学观与翁方纲的“肌理”说有异曲同工之妙,而实际上,翁方纲所言的“义理”,不过是宋儒之理,而章学诚所言之道,乃是万物之道,已经不仅仅是狭隘的儒家的教化之道。所以,章学诚实际上代表了我国古代哲理文学观的最高境界。不仅有核心观念的形成,而且有审美理想的自觉,还有许多具体的理论建树。也就是说,哲理的文学观,在章学诚这里,已是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性存在。这里先介绍了他的核心观念,其余的理论将在本书下面的章节里陆续展开。

  经过上文的回溯,我们会发现,哲理的文学观念,也贯穿整个中国古代文学史的文学现象和理论现象。然而就是这样一种文学理论现象,却长期不被人承认,才发生了本节之始的争论。

  显然,哲理文学和哲理文学观,在中西文学史上都一个共同性的存在,一个贯穿始终的存在,那么,不承认它的存在难道合理吗?哲理文学观既然是人类文学史上一个共通性存在,是一种真理性认识,但是有些理论家如韦勒克,硬是不承认它,那么,韦勒克所为代表的文学观念还靠得住吗?这正说明西方某些名家,对文学艺术的认识也未尽合理。

【哲理文学与哲理文学观的存在作文】相关文章:

1.我的文学观作文

2.哲理作文:螃蟹的哲理

3.生命哲理的作文

4.写意哲理作文

5.有关哲理作文

6.哲理与情思作文

7.很有哲理的作文

8.莲的哲理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