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阅读我快乐作文(2)

时间:2021-08-31

我阅读我快乐作文4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生活中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它给我带来源源不断的知识,拓宽我的视野;它让我品味人生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它让我寝食难安,日夜牵挂……

  每当我空闲无聊的时候,都会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放学回家后,我放下书包就迅速地拿起一本《三国演义》,贪婪地读起来。书中勇武过人的赵云,心怀大志的刘备和足智多谋、临危不忘的诸葛亮令我佩服;心胸狭窄的周瑜,奸诈狡猾的曹操,还有心狠手辣的董卓令我厌恶……有时我会被书中一些人物搞得哈哈大笑,还会被一些死不瞑目的人物感动得泪水盈盈。

  月亮已经悄悄爬上了树梢,我忘了休息。该睡觉了,可我还在书的海洋里翱游。妈妈催了几次,我还是舍不得放下书本。直到妈妈雷霆大发时,我才依依不舍地与书告别,爬到床上睡觉。晚上十点多了,爸爸妈妈好像都睡着了,而我在床上还是不能安心入睡。我一直在想:《三国演义》一书故事结局是怎样的?刘备统一中国大业的愿望能实现吗?我禁不住诱惑,悄悄地起床走到书桌,拿起书,借着姐姐房间的灯光,又看了起来。又一次忘记了时间……“哈,我终于看到结局了!”我沾沾自喜道。我一看时间:妈呀!都十一点多了!不好,我听到爸爸起床的声音,我连忙爬到床上假装早已熟睡。

  前几天,由于杨红樱作家来张家港书城与小读者见面,同学们高兴坏了,更何况我这个“小书迷”呢!但是老天爷偏偏与我过意不去,突然下了大雨,我去不了。哎!郁闷呀!

  星期一,班中同学大多数都有了杨红樱的签名照和新出版的三本《笑猫日记》,都在津津有味地看着。我真羡慕呀!好不容易借到一本《转动时光的伞》,于是立马回到座位上认真地看起来。笑猫时而冷笑,时而狂笑,时而皮笑肉不笑……它的种种举动常常逗得我哈哈大笑,这样的书怎能不令我百看不厌呢?

  啊!书呀,我该怎么报答你呢?从深奥的唐诗到知识丰富的四大名著,谢谢你,教会我很多道理,让我懂得怎样在风雨中长大,谢谢你,我人生中的老师和伙伴!

我阅读我快乐作文5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我都把阅读当做得到快乐的源泉,把阅读当做一次次享受。阅读,给了我知识,也给了我创造力。

  小的时候,我爱读童话书,是白雪公主和灰姑娘让我仿佛来到了浪漫的世界。而长大后,我又爱上了科学类的书籍,感受到了大自然的缤纷美妙。每次阅读时,我总会与主人公一起去探索、去发现:是鲁滨孙给了我坚强,是福尔摩斯给了我细心,是多萝茜给了我信心,是诸葛亮给了我智慧,是曾子给了我诚实。

  一度,只要捧起书,我就像一条畅游在宽阔海洋里的小鱼,就像一只翱翔在无垠碧空中的小鸟,没有比这让我更开心的事了,快乐已成为我阅读后的首要感受。读一本好书,会让我一整天都有一个好心情,甚至会使我忘记烦恼与恐惧。一天傍晚,妈妈出差,爸爸突然遇到急事要去单位。爸爸临走时,我嘟囔着嘴说什么也不让他走,因为我很怕黑。这时,爸爸对我说:“为什么要怕?想想鲁滨孙,他独自在孤岛上生活了三十几年,你这短短的几小时又算什么!”说完,爸爸便走了。鲁滨孙的故事我最熟悉了,可我怎么从没想过自己去试试呢?我重新翻出这本书……一阵熟悉的声音传来,爸爸回来了!我一下粘在了他身上,笑着对他说:“是鲁滨孙拉着我走出了可怕的黑暗,我现在不怕黑了!”爸爸露出了意味深长的微笑。这一刻,我的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是阅读给了我成长的快乐。

  可是,有一次我看《草房子》,非但没有感觉到快乐,反而被主人公悲惨的经历弄得哭了,一段时间里,我再也不碰这本书了。爸爸知道以后对我说:开心不是阅读的最终目的,增长知识与增长阅历才是最主要的,不管读什么样的书,你都要去发现它所蕴涵的道理,而不是只看情节。而且,阅读不仅仅是读书本中的文字,还要学会阅读大自然中的千山万水、鸟语花香,阅读生活的酸甜苦辣,这会让你有更大的收获。

  后来,我照着爸爸说的去做,阅读各种各样的书籍,体验千种万种的情感,也试着自己去阅读自然,嗅着芬芳的空气,聆听小鸟的歌唱,感受着大自然的妙不可言。我还试着去阅读生活,把每一次的挫折都当成磨练,把每一次的甘甜都当成鼓励,感受着生活的充实舒适。

  阅读就像是给我插上了一对飞翔的翅膀,时刻伴随着我成长。我阅读,所以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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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是一件十分快乐的事,我就非常喜欢读书。

  记得在以前,我是不喜欢读书的。起初在父母和老师的“强迫”下,我开始了读书之旅。慢慢地,我爱上了读书。看到书,我会情不自禁地跃入书海尽情遨游,有时,我会化作一只雄鹰,感受蓝天容纳万物的气量;有时,我会变成一条游鱼,感受海洋宽广的胸怀;有时,我会化作一株小草,感受大地的广袤和丰饶……

  在浩瀚的书海中,有许多耳熟能详的名著,如《西游记》《红楼梦》《水浒传》……而我最喜欢看的却是一本有点名不经传的'《地下121天》。那天,我去书店买书,无意间看到了《地下121天》这本书。这个奇特的书名立刻引发了我的好奇心:为什么是在地下呢?在地下哪呢?为什么在地下呆了121天呢?……我急忙把这本书买回家,想尽快知道答案。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史雷克,是一个十分可怜的小男孩,他只有13岁,他的父母全都死了。他的眼睛高度近视,5米开外的东西就看不清了。他经常被其他同学欺负,一遇见要被人欺负,他就躲进地铁中,为此,他的口袋中常常装着几张地铁票。他住在地铁轨道墙壁上的一个洞里。每天早晨起来他都是坐地铁去收集别人扔掉的报纸,然后展平拿到地铁站里去卖。后来,他找了一个给人家小餐厅扫地的活来维持生计。因为他打扫十分认真,所以第一天就领到了工钱,店长对他赞赏有加。后来,他终因劳累病倒在地铁轨道上,开地铁的人看见了他,好心把他送到了医院救治。再后来,他终于有了回归正常生活的决心和梦想,便向地面走去。这一次,他在地铁中生活时间长达121天。

  读了这本书,我感叹于主人公的顽强和坚持,让我学到了一种精神,就是遇到挫折不要一味逃避,而是要勇敢地去面对它,只有勇于面对,才有战胜困难的可能。同时,人活着要有梦想,有了梦想,才有前进的动力。史雷克经历了苦难,但是他收获了坚强和梦想,生活有了不一样的色彩和意义。

  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也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如今我越来越爱读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