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的作文500字(通用11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同桌的作文500字(通用11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从小学到初中,我有过许多同桌,每一个都令我难忘,其中最有趣的一个便是我现在的同桌。
我的同桌看着很瘦,四肢就像是皮包骨一般,却又着着惊人的力量。一双明亮而又机灵的眼睛,显得他充满了活力。白皙的脸,淡淡的眉毛,真有几分女孩的风范。
我的同桌是一个很趣的人。嘴巴虽然不大,但他那灵巧的舌头却时常说出些令人捧腹的话语。有一次,他问我,有水吗?因为他经常向我借水,我便习惯性地把水壶递给他。“你干嘛?我只是问有没有水而已,又没说要喝!”他假装正经地跟我说。我也假装用鄙夷的眼光看了他一眼以示回敬。他说道:“你觉不觉得我的行为就像在飞机上问乘务员,有咖啡吗?接着又说,还是要橙汁吧!等等,我有点想喝可乐。嗯,没错,就雪碧吧,好像牛奶好喝点……给我来杯矿泉水。不是吗?”我早已笑得喘不过气了,他的口才也着实令人佩服。
仅管他是一个很喜欢搞笑的人,不过他也能随时认真起来。当他想认真做某件事时,他便会收敛笑容,眼睛炯炯有神,那分女孩般的风范也变成了男子汉的刚劲,并且干劲十足。那个时候,就算我费九牛二虎之力,我也不能让他走神,因为他认真起来,除了学习,能把周边的事物全部忘却。我常常会被他带动,心不再有旁骛,一心听老师课。
我的同桌搞笑又不失正经,有趣又不失严肃,值得我学习!
还记得,在我刚入学不久,是你,帮我结局疑难杂提;是你,在我哭泣时,试着擦去我眼角的泪水;是你,在我不吃饭时,拿着饭盒再到前面去打……
她,有着一双浓眉大眼;她,有着一双樱桃小嘴;她,有着一个小巧的鼻子;她,有着有着一双让我感到温暖的手,就是那双手建立起了我俩血浓于水的友情!这就是我的同桌。
记得有一次我的阑尾疼,同桌见我头上冒出了豆大的汗珠,你看了很焦急,对我驱寒问暖,我当时感动的回答了一句:“没事,躺会儿就好了!”她生气地一拍桌子,喊道:“什么叫没事啊!揍,赶紧跟我去校医室!”“不用了。”“我告诉你,赶紧给我走!”说罢,她扯着我的手向校医室走去。
我想啊!这是第一次,第一次,有人在学校这样的关心我。想到这里我心生感激之情,我紧紧的握住她的手。她瞅了我一眼——她笑了。笑得那么开心,我心里为有了这么一个细致入微的同桌而感到欣慰。
又过了一会儿,到了校医室,我坐在沙发上,看着她为我忙前忙后,好像比自己生病了还要重要似的!
到了班级,她为我去前面接水,打饭,自己都没吃好,还总来关心地问我:“怎么样,还疼么?”此时,那时的鼻子酸了早已变成了热泪盈眶,她擦去我眼角的泪水,抱着我说:“我们是朋友嘛!”
同桌的你,是一个乐于助人,永远惦记着我的好同桌!
他爱捣蛋,也很调皮,这是谁呢?他就是我的同桌——陆铁洪。他非常爱管闲事,所以,我们都叫他太平洋上的警察。我为有这样一个同桌而感到烦恼。
我的同桌可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帅小子。他长着一张圆溜溜的脸,还散发着古铜色的光泽,他的眉毛又粗又浓,像两把镰刀架在他的额头上。眉毛下镶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好像会说话似的。美中不足的是他那个有着塌鼻梁的鼻子,不过没关系,人总是会有不足的地方。他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宽嘴巴,好像有一肚子的话,总也说不完。对了,他还剃着一个刺猬头,总是把我弄疼。
你们想知道他是个怎样的人吗?请往下看吧。他经常穿着黑色的运动裤和白色的体恤衫,还有一双运动鞋来上学。在上课时,他经常插嘴,当然也受到过批评。在吃午餐时,他总是第一个冲到食堂,然后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午饭过后,他总是去打篮球,然后大汗淋漓地回到教室。
不过,他也很会帮助人。有一次,我把书刊费给弄丢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因为不付钱,就不能看吸引眼球的童话了。陆铁洪知道了,马上把他多出来的钱借给我,让我能继续看到精彩的童话故事。经过这件事,我才知道他是乐于助人的。
我相信,从此以后,我会为有他这个同桌而感到骄傲!
我的同桌是个男生,名叫刘翊。刘翊的皮肤非常白,有一对月牙似的眉毛,眉毛下是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他还有一头乌黑的头发。你说他是不是十分可爱?对了,忘了告诉你,他有个外号叫“活字典”。
之所以叫他“活字典”,是因为他几乎什么字都会写。这个本领可不是天生的,而是他经过努力才获得的。刘翊从一年级起就迷恋上了字典,天天把字典当课外书看。一般人可没有这种毅力坚持下来。他还有一种能力,就是你说出一个字,他可以在十秒钟内从字典中找出来。刘翊是不是很厉害呢?
有一次写作文,我怎么也想不起来“树干”的“干”怎么写,于是开始查字典,可是我找来找去怎么也找不到这个字,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于是只好向刘翊这个“活字典”求救。我抬起头看见他正在埋头认真写着,感觉不好意思打扰他。但这个字就像大石头似地阻断了我的思路,没法往下写了。我只好轻轻推了推刘翊的手臂,小声问:“你能告诉我‘树干’的‘干’怎么写吗?”“当然可以!”刘翊虽然被我打断了写作,但并没有流露出一点儿不高兴的神色。令我没想到的是,刘翊想都没有想,拿过我的作文本,刷刷几下就写出来了,然后他又埋头写起了自己的作文。刘翊是不是很厉害?我很佩服他,也想成为他这样的人,所以今后我要像他一样勤奋,一有时间就去读字典。
如果大千世界是一片花海,那么我的同桌将是那最鲜艳的一朵;如果大千世界是一片浩瀚的星空,那么他将是最闪亮的一颗……
我的同桌叫胡炎彬,他个子不高也不矮,从背影看去就像一个活泼的少年郎。他向来都喜欢穿轻松休闲的运动服,还总爱带个牛仔帽,让人感觉格外的酷!他一双眼睛虽小,却是炯炯有神,再配上一头乌黑利落的发型,是不是更帅了?不过可不要被他的外表给欺骗了,他在我们班可是公认的捣蛋鬼,他总能很快地反驳老师,让大家拿他没有办法。但是自从那件事后,我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周四上午第一节课,忽然听见一个声音从走廊响了起来:“耶!今天我们美术课学铅笔绘画。”不是吧,我今天文具盒里可只有一只铅笔头。“叮铃铃……”随着一阵清脆的上课铃响起,美术老师款款走上讲台,悦耳的声音响了起来:“同学们,今天我们学习……”过了不到半节课,我的“武器”就用完了,我朝着胡炎彬那里瞟了一眼,看见他正拿着可以救我的“神器”,平常他一捣蛋,我就噼里啪啦地吵他一顿。我定睛一看,发现他正看着我贼笑,肯定没好事情了。但是没想到他竟然把一支铅笔递到我手上,末尾加上一句:“可别自作多情,要还哦!”看来这个捣蛋鬼其实也是一个热心肠的男孩子。
“老师们都已想不起,猜不出问题的你……”每当我听到这首歌,我都会想起我那调皮捣蛋又热心肠的同桌。你,还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