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作文(2)

时间:2021-08-31

自己的作文 篇5

  品名:南xx

  性别:男

  岁数:11岁

  生产日期:19xx年10月25日

  有效日期:无限

  重量:30公斤

  规格:长139厘米,如果看到小于139cm或大于139cm的,请不要买,会是假货。

  外形:长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双眼皮,头发较长,耳垂厚厚的,福气较好,一双灵巧的小手,字写的一般般。

  作用:

  1、喜欢淘气;有一次,我在读英语,妈妈一边在听一边帮我纠正我读错的单词。我想:妈妈以前对我那么严格,今天我就故意读错,让她生气。我便故意读错,妈妈告诉我不是这样读的,可我就是不按照妈妈教的正确读法去读,直到妈妈气的脸发红,我才读对(此事保密,不然屁股不保)。

  2、喜欢看书;有一次,我书看的正入迷,妈妈叫我去买一包糖,我依依不舍的放下书,结果到书店买了一本书就回来了,妈妈一看,说“错了、错了,买糖怎么买成书了!真是个书迷”。还有很多优点,比如:很懂事、爱学习……

  注意事项:粗心。有一次,数学周测题目非常简单,我每题都会,但等试卷发下来一看,只有91分,出错的地方都是因为粗心而失分。

  后记: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你们愿意跟我做朋友吗?

自己的作文 篇6

  人来人往,穿梭不定,在这形形色色的人群里,你是否注意到这周围的人呢?

  每一个人都是意见精致的艺术品有各种不同的风貌特征,需要用出心灵的诚挚眼光去细细品位,就是所谓欣赏。

  欣赏是一种包容,也是一种渊博,因为只有了解如何去欣赏他人,我们的心中才有敬重,谦逊和诚恳。可是要理性的去欣赏别人,却也是一门高深的学问。

  孔夫子说过:“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一针见血的指正我们,从欣赏别人中,学习自惕和自立,不必过分的模仿对方的优点,更不必自卑、畏缩;而要以一个 有风格、真正的自我来革除恶习、充实良知,不是一味地被人牵着鼻子走。

  相对的,欣赏别人,同样要看重自己。可说是给自己的一分肯定和自信,不受卑劣的情欲左右,不被外界所干扰,把独具的禀赋发扬光大,然而却不狂妄。

  “天生我材必有用”。学着看重自己,而看重自己之余也学着欣赏别人,两者相辅相成,从并肩共进里举步。

  “从一粒细沙看世界,从一朵野花想见天堂;在你手掌中把握无限,在一刹那间抓住永恒”。让我们好好的发挥、把握和真爱,最真实地从相遇的人们身上去发现、欣赏并赞美,而你也将获益匪浅。

自己的作文 篇7

  开始怀疑。

  现实多么地不堪一击,越走近生活,很多肮脏的东西便浮上水面,让人窒息。

  有时候忽然想想为什么活这么累,身为一个姑娘为何如此拼命。

  不相信所谓的童话。一开始生活越是甜的发腻,最后心碎的越彻底。

  一种生活从现在就能看到结尾,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每一个可以握住的现在才最真实。

  我越来越信仰:每一个现在才是生命中最真实的印记。不要期待所谓的明天,明天是死去的今天。

  天后是一种态度。

  我喜欢的姿态,做自己的天后。

  开始从现在为自己真正的努力。不为别人活,只为自己畅快淋漓的活一场。年轻能有几年啊,只有这几年的时光是真正属于自己,可以听自己喜欢的音乐,去自己想去的地方,做自己喜欢的事。再不愿浪费,惟愿每个时光都会闪闪发光。

  穿行在汹涌的人群中,惊觉自己的存在如此渺小。如果不努力让自己发光,那么又怎么证明真正的活过。

自己的作文 篇8

  追梦者,汗流浃背,但,他的生命却熠熠生辉,因为,他深信,从来都没有放弃的理由。——题记

  有这样一个实验;将两只白鼠丢入一个装了水的器皿中,它们会拼命地挣扎求生,一般维持的时间是8分钟左右。然后,在同样的器皿中放入另外两只白鼠,在它们挣扎了5分钟左右的时候,放入一个可以让它们爬出器皿的跳板,这两只白鼠得以活下来。若干天后,再将这对白鼠放入同样的器皿,结果两只白鼠竟然可以坚持24分钟。

  有这样一个人,他的父亲是赌徒,母亲是酒鬼。他的梦想便是做一名演员,他到好莱坞前后遭到了2300多次拒绝,他没有放弃的理由。正因为这样,他成功了。他就是著名影星史泰龙,他面对失败只有一句话;我父亲是赌徒,母亲是酒鬼难道我注定还是酒鬼和赌徒吗?不放弃也许会成功,我没有理由放弃。是呀,史泰龙的成功也告诉了我们追梦者要想成功,便没有理由放弃。正因没有理由放弃,才能拼尽全力放手一搏赢得成功。

  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明代著名医学家李时珍就是这样在李时珍任职太医时期,经长时间准备之后,李时珍开始了《本草纲目》的写作。在编写过程中,他脚穿草鞋,身背药篓,带着学生,翻山越岭,访医采药,足迹遍及河南、河北、江苏、安徽、江西、湖北等广大地区,参阅各种书籍800多种,历时27年,终于在他61岁写成。李时珍用他的坚持来向世人展现了他成功的原因同样也是没有理由放弃,如果放弃,这辈子只不过庸庸碌碌地活过一生罢了,就更不用说出版后,传到日本,又流传到欧美各国,先后被译成日、法、德、英、拉丁、俄、朝鲜等十余种文字在国外出版,传遍五大洲。

  放弃是一个念头,而永不放弃是一种信念、一种精神。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会自觉不自觉地选择前者,因此,我们极易成为普通的没有一点棱角的人,而有些人却坚定得近乎倔强地选择了后者,这种人虽是少数,但他们却往往能赢得大多数人的掌声.

自己的作文 篇9

  我是一条孤独的小巷,孤独的被世人所忘记,遗世而独立。窄窄的巷道,斑驳的青石板,摇摇欲坠的枯藤。唯有几间破落的院子,从已经被时间洗刷的灰暗的高大柱子可看出昔时的华贵。

  每日,除了院子中不时飞进飞出的燕子的唧唧声,便只有不时从院子传来的老人的咳嗽声,带着死亡的气息。唯一值得一提的,便只有巷口前一座被野花占领的桥。我与这儿的老人渴望亲人一般渴望着那勃勃的生机。

  讽刺的是,我的邻居是一条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的热闹街市。白日里,人群熙熙攘攘,衣着华贵公子哥儿与衣不蔽体的乞丐随处可见;到了晚上,更是灯火通明,蒙着面纱的千金小姐与粗布衣裳的卖花女交织其中……我每天最大的乐趣便是贪婪的看着这繁华的红尘世界,想象着自己有一天也能这样,而不是独守清苦。那条街的灵,我见过一次,是个大腹便便的金衣老人,与我这青衣清瘦的青年模样截然不同。只不过,他与我一样,面带忧愁。

  又到了街道联合会举办的时候了。按照惯例,青衣们与金衣们分别在两侧,前者站后者坐。一起听着身着锦衣的土地爷爷讲话。枯燥冗长的讲话完毕,便是自由活动时间。令我惊讶都是,我的邻居居然主动来找我。他同我说了许多话,话里有话。令我记忆深刻的只有一句:“我愿意以我的三千红尘,换你的一晌清欢。”

  夜深了,回到家。心中却依旧琢磨着那句话,忽地想起一些往事。

  我这条巷道虽小,却也曾住过几个豪门世家,皆是当时炙手可热的存在。有的权倾朝野,冠盖簪缨;更有个誉满天下,百世流芳。就连那明黄色的身影我也见过几次。

  他们令这条巷道变得人头攒动,但关上门来,却是别外清平,棋子落盘,碧笛吹曲。虽清静,但别有一般滋味。那时的我,不喜巷道的热闹,只爱院子中的清逸,更不会羡慕金衣们。那时的我,纵享清欢。我为什么要变得现在这样?

  此刻,我看着宁静的小巷,觉得顺眼多了。在看着没日没夜发出噪音的隔壁,忽明白邻居的忧愁了。我的心境又变得平静了。

  又不知过了多久,一书生打扮的中年男子,来到巷口,凝望了许久。提笔写下了一首诗,一首令我留名千古的诗: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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