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时间:2021-08-31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书充实了人们的生活,使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书开拓了人们的视野,拥有了智慧。总之,一句话,书是生命的源泉。而我最爱看的一本书是——《海底两万里》。

  《海底两万里》的故事情节非常精彩,时而让我紧缩眉头,时而禁不住拍手叫好,时而这书中的人做错事感到惋惜。在深深的大海里,随时都有任何危险包围着“鹦鹉螺”号船。但书中的尼摩船长遇事沉着冷静,善于思考,攻克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他可真了不起!

  《海底两万里》是一部儿童文学。它不但故事情节有趣,人物也有各自的特点:急性子的加拿大人尼德。兰脾气坏,打鱼的本领无人能比;船长生活在大海里,他厌倦了陆地生活,但在海里却生活得悠闲自在,健康也不比我们差。这本书使我看得入了迷,书中的人物似乎都活了,栩栩如生。它的吸收力真大。

  《海底两万里》让我对海有了新的认识,新的发现。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西游记》。它的作者是明朝的吴承恩。

  我在电视上看过《西游记》,非常喜欢,就叫妈妈到书市帮我买了这本书。这本书写了孙悟空出世大闹天宫,被压在五指山下,后来被唐僧收服,之后又陆续收服猪八戒、沙僧、和小白龙,师徒五人历尽艰辛万苦,降妖伏魔,扶善除恶,最后到西天取到了真经的故事。

  书中主要人物是孙悟空、唐僧和猪八戒。其中孙悟空是书里的灵魂人物,也是这本书里的英雄,在他身上有着正义、乐观、勇敢等可贵的性格。唐僧也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之一,他有着慈悲为怀、信念坚定、无畏艰险的精神。猪八戒调皮可爱,有着忠勇善良、淳朴憨厚的精神。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学艺拜师”。孙悟空想长生不老,于是去到三星洞想学神仙之术,祖师问悟空想学什么,悟空说他只想学长生不老术,祖师听了很生气,就拿戒尺在悟空头上打了三下,背着手走了。夜晚,悟空等到三更,就绕到后门,看见门半开着,高兴极了,就走了进去。祖师见他进来非常高兴,心想:“这个猴子果然是天生的,不然怎能猜到我的暗迷。”于是就教了他长生不老、七十二变、驾筋斗云的本领。悟空都洗耳恭听,用心理解,牢记口诀,并且拜谢了祖师的恩情。我也希望自己能像孙悟空那样聪明,那样有正义,有着勇敢、乐观的精神。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大家好,我叫裘可,来自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是北海小学508班的一名学生。我很喜欢看书,下面就让我为你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吧!

  我最喜欢看《听见颜色的女孩》这本书。它是美国的莎朗。徳蕾珀写给她女儿——温蒂。米歇尔。徳蕾珀的一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美乐笛,她是一个不能说话的女孩儿。于是她的爸爸妈妈和V阿姨从小就把许许多多的词语灌输进她的脑袋里,希望能弥补她不能说话这个先天缺陷。她的爸爸妈妈还给她买了一台“语音电脑”,只要把想说的话输进去,这台“语音电脑”就能代替美乐笛说出。美乐笛很聪明,她打败了许多竞争对手,赢得了参加“中小学生知识竞赛”的机会,又在比赛时,遥遥领先,最终她和她的队友获得了去美国华盛顿的机会。为此,她们还庆祝了一番。可飞机改时间了,美乐笛的队友并没有通知她,使她错过了机会。

  每个人都不完美,但美乐笛的不完美很特别:她能听见所有五颜六色的话,并能像摄影机一样把它们全部记下来。她有过失落,有过伤心,有过愤怒……可她坚强、坦然地面对了生活,这就是生活的赢家。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教会了我面对生活要乐观向上、不畏艰难。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我姐姐送给我的.,书名是《汤姆.索亚历险记》。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角色是汤姆和哈克。他们两个出生在美国,从这本书里我知道在汤姆那个时代的美国星期五是不能穿鞋的,这让我很吃惊,要是路上有钉子怎么办呀?还有一个是哈克这个角色被作者写成是一个爱抽烟,没人要的一个坏小孩,所有的父母都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和哈克这个坏孩子在一起玩。

  但孩子们却很羡慕他,因为他们很想跟哈克一样想去哪就去哪,很自由。汤姆喜欢冒险,而他也喜欢上了一个女孩,那个女孩的名字叫贝基。汤姆和哈克亲眼见到过一起凶杀案,他们在少年时代当过海盗、强盗,在当强盗的时候在一个山洞里挖到了一箱宝藏,他们还找到了几把冲锋枪和步枪。他们因此变成了大富人,我很羡慕他们。我喜欢和汤姆一样冒险,更喜欢姐姐送给我的书.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宾逊漂流记》,他的作者是著名作家笛福。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他告诉了我如何在野外生存,另外,我非常欣赏里面那个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主人公——鲁宾逊。”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是妈妈送我的,我刚看了几页便爱不释手。

  这是一本历险小说,它主要写了:小说的主人公鲁宾逊非常喜欢航海,他不顾家人的劝阻,执意去航海,终于,在一次航海中,他所乘坐的一艘轮船在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海浪把它卷上了一个小岛,这座小岛荒无人烟,他开始了自己的历险生活。

  他做了一只木筏,将沉船上所有能用得着的东西一一送到岛上。他用帆布搭了一个帐篷,作为栖身之处,并将船上运来的东西储存在这里,靠从船上运下来的食物生活。

  有一次,他偶然发现了一些大麦种子,并把他们种下,到秋天后,他收获了许多小麦,并用它们制做出了面包。他又捕捉并驯养了一批山羊作为他肉食和奶的来源,又养了一群小动物作伴。

  若干年后,他从野蛮人手里救回了一个俘虏并给他起名为“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朋友与仆人。他们在荒岛生活了整整28年后,终于得到了离开荒岛的机会,接着便回到了自己日夜思念的故乡。

  读了这本书后,我体会到了为生命而奋斗的滋味。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鲁宾逊漂流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