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从古至今,都深受人们的喜爱。它们自由奔放,是一种力量的图形标记。 马,体态轻盈。马头呈三角形,双耳高耸而锐利,如斜削过的竹筒。两眼炯炯有神,在那双眼中,好象永远就只有属于自己的自由。嘴唇紧缩而富有弹性,吃起草来一缩一缩的,十分有趣。脖子那里有许多好似被理发师修理过的鬈毛,跑起来时一抖一抖的,十分潇洒。还有他那四条粗壮而有力的大腿,跑起来真是“风行疾速”!配上它那黑黝黝的大尾巴使它显得更加俊美、健壮。
马,是一种追求自由的动物,它们最常做的事就是在宽阔的原野上自由奔跑,它们追求自由,同时,自由也是它们永不灭亡的愿望。
我喜欢马,但我更喜欢马为了梦想而努力奋斗的精神!
“李思远,快让开。”这句话一直伴我了五年,至今,还在我的脑海深处。
在二零一五年的寒假,我和舅舅去青岛玩,当时我还不是很懂事,打坏了舅舅家的很多东西,但是舅舅都没有责怪我,只是对我说:“以后要小心一点。”
有一天,我和舅舅去体育馆玩,在路上,我还是很淘气,走在马路上上蹿下跳。可就在这时,一辆小轿车朝我飞奔而来,小轿车离我只有二十多米远了,我双腿吓得发抖,身上冒出了一身冷汗。在这时舅舅冲了过来说:“李思远,快让开。”舅舅虽然把我推开了,但是舅舅的小腿却被小轿车直接压了过去。司机看到后立刻拿上电话,拨打了120,过了几分钟,救护车赶了过来,把舅舅拉向医院。
到了医院,舅妈也赶了过来,问舅舅情况怎么样,医生说:“是小腿粉碎性骨折,可能需要截肢。”舅妈当场哭了起来。
如今,舅舅见到我,依然不怪我,对我说:“没事,我早就习惯这种生活了,你舅妈也没怪你。”我当场流下了眼泪。
至今“李思远,快让开。”那句话还在我脑海的深处。
五月二日,星期五,我约了陈纤旖姐姐一起去外公家。
吃过中饭,我们就去田地里挖马铃暑,外公准备了一把大锄头,还有一个大萝框。因为我脚扭了,没办法下地里挖马铃暑,就只能坐在小车子上看大家挖马铃暑。纤旖说:“达达你就当运输员吧。”说完纤旖就去摘豌豆了。接着豌豆就像子弹一样向我飞了过来,一个没打中,第二个还是没打中,第三个居然打中我的头,我从车上摔了下来。外公这边可忙了,只见外公把锄头拎过头,对着马铃暑的根部锄下去,大大的马铃暑一个个跑了出来,我欢呼起来:“好大的马铃暑呀!”我又叫起来,原来马铃暑是长在土里的呀?!
很快外公挖了一大萝框的马铃暑,他们用锄头的棒子当扁担,和阿姨一起抬回家。我开着满车子的豌豆紧随其后,地上摩擦力太大了,豌豆象一个个皮球一样掉了下来,纤旖姐姐在后面捡得好辛苦呀!说说笑笑间我们就到家了,还学到了知识,今天好开心呀!
春天到了,
鸟语花香,
可是少了点什么?
哦!是一匹奔腾在春天的马儿!
千里马啊!
请你快点来到!
千里马啊!
请你快点腾飞!
小马啊小马,
可能要耗尽一生来训练,
而这一切的一切,
都是为了这一次飞腾!
一匹奔驰在春天的马儿!
永远不会劳累,
永远不会停歇!
这就是一匹真真正正的烈马!
马儿!
不要吝啬自己的舞姿!
不要吝啬自己的步伐!
让人们见识见识,
什么才叫烈马!
春天的烈马!
刚劲又顽强!
柔情又坚定!
迈开你的脚,
做一只奔驰在春天的烈马!
我的玩具城堡里镇守着许多威武的卫兵。如多才多艺的王子奥特曼,珍贵的“命运之轮”,狡猾的卧底“暴龙神”……而那威风凛凛、好像随时准备攻击的猛马象最引人注目。
这只猛马象十分逼真。那条又粗又长的鼻子显而易见。两个很锋利的大牙既有些恐怖又有些有趣,好像在说:“如果敢过来,哼哼,小心你的脑袋。”而本来应该很大很大的耳朵却小得可怜,并且贴在头上,是因为一些调皮的“贵族”经常拉大象的耳朵而使猛马象把耳朵收起来了吗?还是因为王子奥特曼妒忌猛马象而截下了一半呢?那又方又圆的头可真是滑稽,是在一场战斗中被魔法师变成这样的吗?它的身体又大又圆,而皮肤却凹凹凸凸,摸起来很舒服。它的四条腿又粗又壮,中间被一个钉子钉着,为的就是可以摆“POSE”吧,看那钉子以下的地方可以来回摆动呢。又细又短的尾巴则可以和身体形成鲜明的对比,非常有趣。咋看上去,猛马象似乎在想:到底什么时候我的尾巴可以长一点呢?
虽然它没有奥特曼那样才艺双全,也没有命运之轮那样珍贵,但它那威武、有趣的样子则是我一直向往的。
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是马也,虽有千里之能,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现,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安求其能千里也?韩愈这寥寥几笔写尽了千里马的苦衷,其空有一身才干却发挥不了,可以说是人生中最痛苦的事之一。韩愈的这一说虽然写于唐朝,但是是在当今社会,类似等待伯乐而不得志的千里马还是大有人在。
这里,我想提醒那些等着被人赏识重用的高手们,如今是知识爆发的年代,可以说读书是我们青少年唯一的出路,几乎只要家长有条件,都会给孩子上学,并给他们吃偏饭,你们这种人才是不可计数,人家公司想怎么挑就怎么挑,你这样坐在家中,等待机遇,你当你是谁呀?诸葛亮还是姜太公?机遇常常青眯有准备的人。这句话在此我将它改为机遇常常青眯毛遂自荐的人。说到毛遂,我不得不佩服他的自信,他以一句臣乃今日请处囊中耳,使遂蚤得处囊中,乃脱颖而出,非特其未见而已。打动了平原君,且成功完成了使命,使他终得名垂青史。
因此,我要问大家的是:你假使是一个有才学的人,是愿做一匹千里马,等待伯乐来让你大发光彩,还是愿意做毛遂,抓住一闪而过的机遇,努力证明自己呢?能被伯乐一眼相中,你的人生固然坦荡灿烂,而学用毛遂自荐,可能所有的局面都需要你亲手打拼。可能有些人愿意一下子登上人生的颠峰,不必受那磨练之苦;也有些人愿意自己踏踏实实的从底层做起,可能到不了前者的境界,但是他的一生也算得精彩。假如要让我选择,我倒更愿意选择后者。为什么?因为前者的顺利成功,别人会更多地归因于运气,与你本身实力的多少无关,即使你肚藏乾坤,别人也反说你是暴发户,而我之前也说明了,如今知识分子如此的多,却你一个人又怎样呢?会被相中的机遇是小之又小!而后者的成功,大部分靠你个人拼搏而来的,成功后回首自己背后辛酸的脚印,会让我感到一种无比的自豪,别人亦会由衷地尊敬我,承认我的实力。
千里马,守着伯乐来发现,假如世无伯乐,那千里马也就免不了被埋没的悲剧,与其坐等别人,还不如毛遂自荐,在成功与失败的拼搏中,绽放自己生命中最灿烂的一刻。希望大家读了鄙人拙作之后,有所感悟,挑战自己,做一个让人仰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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