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六年级作文(2)

时间:2021-08-31

我的六年级作文 篇5

  他知识渊博,带着一副黑边老花镜,同学们都说,他是我们最好的英语老师,那就是我最敬佩的英语老师——陈老师。

  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每年的圣诞节,我们都十分开心。因为,我们要学许多圣诞歌。但是,我们的进度不太一样,有的学得快,有的学得慢。嘿嘿!陈老师也不生气,平和的他,拿起书,一个词一个词的讲,每个词都有一个优美的故事,从他口中冒出来,像磁石一样吸引我们的注意力,让我们的心活跃起来,饶有兴致地跟他读单词,这样我们学得越来越快,越来越有兴趣。慢慢地,我们每个人都会唱,每个人都十分有信心,都争先恐后地举起了手。每一个人,陈老师都不胜其烦的侧耳倾听,对的微笑点头,有错的,他亲切地走过去,摸着同学的肩说:这个不对,应该发S的音,跟我一起读,请把音调提高一点,再高一点。我们都听烦了,可陈老师一点也不烦,耐心地一遍遍地给他讲,那眼神,那笑容,那肢体语言,极具吸引力呀!

  陈老师是个有耐心的人,同时,也是一个严谨的人,每次判作业时,他一点也不马虎,丢了一个标点,也要标记上。而且每次上课前,他都背课数遍,一字不漏,真了不起呀!

  陈老师,这耐心,这严谨,这认真的态度,值得我们学习,真令我敬佩呀!

我的六年级作文 篇6

  我喜欢雨,同样喜欢阳光。暖暖的阳光,不一定要享着才安适,看着看着,便已能暖到人的心里去。

  喜欢戴着眼镜看阳光。不戴眼镜只能看到阳光大面积的照耀,体会不到它离你如此之近。而戴着眼睛看,阳光仿佛一条条直线以我为焦点直射而来,这时,我便可以把自己想象成是孙悟空一样的石猴出世,迸发出万丈光芒,有种很神圣的感觉。

  喜欢伸出叉开五指的手遮住太阳。看阳光从指缝间倾斜而下,衬托出五指修长的轮廓。看阳光随着手指的张开和闭合而不停流转,有一种把阳光玩控于手的得意。

  喜欢看阳台上被阳光照耀的花。高傲的花蕾不知何时绽开的,被阳光衬得如此冷艳﹑清绝。仿佛不轻理这温暖柔和的阳光,嫌那无所不照的阳光多情得很。这花儿在阳光下颇有些脱俗的韵致,与“鸟鸣山更幽”似有异曲同工之妙。

  喜欢即将升起的朝阳。当太阳在期待中徐徐升起时,感觉体内充满了活力,快要释放出来一般……而那阳光是如此纯净透明,沐浴在我的身上,仿佛也在洗净着我的灵魂……

  喜欢西下的夕阳。看将暮未暮的世界,所有的颜色都已经沉淀,那即将走尽的阳光,在山崖丛草间留有最后一笔激情,让人倍感珍惜,不觉又想到已故的'老人,那思念之情便如在宣纸上作画一般印染开去……

  看见阳光,便会有无法影响的好心情。而此时,天外,太阳正晴!

  本文写了“我”喜欢阳光。文章开篇点题,中间部分写了“我”喜欢用不同方法、在不同时间看阳光,结尾总结全文。文章语言平滑晓畅,刻画细致,描写生动。

我的六年级作文 篇7

  在遥远的二十年后,我就三十二岁了……

  我插上想象的翅膀,自由翱翔在想象的天空……

  在二十年后的我已是一名歌手了,每天忙着写歌、练歌、出专辑的忙碌工作中,等成名后站在群星璀璨的舞台上尽情地放声歌唱。每当走在大街小巷都有认识我的人,都有很多人嘴里哼唱着我的歌,我的心里比吃了蜜还甜。当名星就意味着我的言行举止都会受控制不能够随随便便,要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才能说出来,否则会有人对我有偏见,因为我是一个公众人物。我会坚持一年发一张专辑的发行量。我还会开一个歌迷慈善基金协会,让每一个喜欢我的歌的有爱心的歌迷,通过这个协会来帮助住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的需要我们的帮助的人们。

  在二十年后我是一个餐厅的老板,财产上亿。当然,我也不是顺顺利利就成功的。我是自己先开一家小餐馆拿着一点本钱雇几个服务员,自己做厨师,一点一滴地做着。渐渐的,我的营业额慢慢的提高了,有了一些钱,又雇了几个厨师。接着把餐厅设备都换成了高科技:空调、抽油烟机……然后,把餐厅装修了一遍,也买了新桌椅,把所有的服务员都训练成有高素质的,厨师换成专业厨师。又开了几家连锁店,最后变成全国每一个角落都有的国际化餐厅。每当到任何一个餐厅看见顾客品尝之后,都纷纷竖起大拇指,直夸:“好吃!好吃!这家餐厅的饭菜真可口!”“美味啊!”等这样的语言我便心花怒放,笑得合不笼嘴。

  我相信现在努力学习,在二十年后,运用所学过的知识来当歌手、创业,一定能取得成功。

  

我的六年级作文 篇8

  “最初的梦想,紧握在手上。最想要去的地方,怎么能在半路返航。最初的梦想绝对会到达,实现了真的渴望,才能够算是到过了天堂。”《最初的梦想》又浮现在我耳边。

  梦想是什么?如果你认为它只是与“白日梦”一个意思,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我记得古龙说过:“梦想绝不是梦,两者之间的差别通常都有一段非常值得深思的距离”。

  小时候,我就对文字有着浓厚的兴趣,看见街上各种各样对我来说稀奇古怪的一笔一画写成的什么东西,就注定了与汉字的缘分,迫不及待地想学会念。在爸爸妈妈的教导下,我总算会念了不少字。可是贪婪的我光会读还满足不了我的欲望,看着大书法家洋洋洒洒的字体,我又萌发了梦想的种子……

  一天,我信誓旦旦地对爸爸妈妈说:“我好喜欢那些软软的笔,用它们可以在纸上字粗的字。大书法家都这样,我也要写毛笔!以后要当一名著名的大书法家,写出好多好多漂亮的字!”爸爸妈妈虽然没有完全相信,但也很欣慰我有了自己的梦想,于是给我买来了墨汁和毛笔请老师教我写字。

  起初,我还挺认真的,一笔一画跟着老师学。可没过多久,新鲜感过去了。别的小朋友都在窗外快乐地互相追逐,仿佛是在对我炫耀。可我只能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慢慢地写,静静地……写得不认真,还要重写,多次,我都举起毛笔狠狠地往砚台上搁,小嘴翘着,以表抗议,可是爸爸妈妈根本看也不看我一眼。终于,我实在是忍不住了,垂下头向妈妈宣布:“我不要学书法了,坐着累,手也发酸,不学了!”以前那个信誓旦旦的我荡然无存。本以为一向娇惯我的爸爸妈妈会立刻同意,不料他们面面相觑,摇摇头,妈妈生气了:“梦想是你随随便便追求随随便便放弃的吗?有了目标,你就要努力为之奋斗!你前几天还说自己要当书法家呢!”她顿了顿,激动的心情似乎平静了些,“你去听听范玮琪唱的《最初的梦想》,再想想究竟要不要半途而废。但爸爸妈妈都希望你不要轻易食言。”

  “最想要去的地方,怎么能在半路返航……”“一歌惊醒梦中人。”猛然间,我仿佛明白了,明白了自己有了梦想,就应该努力去追,而这一路上,必有许许多多的坎坷,只有在一次次跌倒中爬起来,坚持不懈地继续往前,才有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见到最美的风景!我羞愧了,许多人的梦想对自己来说遥不可及,但历经千辛万苦还是实现了;而我,只遇到了微不足道的小事,就要放弃,懵懵懂懂的我似乎从一首歌中醒悟到了些什么……

  现在,我的书法已经大有进步,并且爱上了书法,爱上了那种感觉,更重要的是,我已从那个娇气的小女孩逐渐成为了不轻易放弃梦想的人,因为——

  “最初的梦想紧握在手上。最想要去的地方,怎么能在半路就返航。最初的梦想,一定会到达,实现了真的渴望,才能够算是到过了天堂!”其实,梦想永远是现在时,而绝非将来时,只要能持久就会变成现实!愿天下所有拥有美好梦想的人,都能冲破难关,像《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中的圣地亚哥一样,梦想成真!我的六年级作文 篇9

  我喜欢下雪,下一场大雪可以像闰土和鲁迅一样,在雪地里支起竹篮,把木棍用绳子绑起来,再撒下谷粒,等小鸟来吃时,把支起的木棍拿掉,让鸟儿们落入陷阱,鸟儿们多得数都数不清。鸟儿中有一只是黑蓝相间的,腹上有着白色的条纹,它飞起来时,尾巴像孔雀开屏一般。啊!想着都美。

  我喜欢游泳,可以在水中自由自在游来游去,仿佛小鱼儿一般快活。我喜欢打羽毛球,侧着身子,摆好姿势,用力挥舞球拍,那种大汗淋漓的感觉好痛快啊!

  我喜欢做梦,梦里各种角色真让我着迷啊!我在梦里轻快的手脚定让人惊叹,我迅猛的攻击也让人赞叹不已,我做神枪手时,那五连发的子弹,可以连续命中头部,哈哈!够帅吧。还有一次,我做武林高手时,先隐身,然后使出金刚巨狼爪,把在场所有武林高手都打败了!我会在梦中笑醒。

  我喜欢吃妈妈做的饭菜。那香浓的味道,那迷人的色彩,让我着迷,那豆浆甜蜜的味道,让我陶醉,那面包香脆的皮,让我怀念,那肉质鲜美的包子,像天堂极品一般。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在晚上,在一缕缕灯光下,我静静地看着书,来到了神秘的古埃及,了解了埃及人古怪的生活方式,去魔鬼岛探索它那神奇的植物,跟着堂吉诃德和他的仆人桑乔一起遨游天下,坐上了尼摩船长的鹦鹉螺号一起游历海底两万里。

  我喜欢生活中的一切,它们能让我每天都快乐地生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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