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作文

时间:2021-08-31

【必备】六年级作文汇总九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六年级作文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六年级作文 篇1

  明智,这个词语对于我这样一个小学六年级学生来说显得有些深奥。通过翻阅新华辞典,我了解到明智的意思就明达与智慧。

  说到这一点意思,我有些豁然。读书使人明智,这个道理非常的简单,就是一个人通过读书学习能够让自己非常明达,富有智慧。

  这样的意思可能会有许多人感悟到,然而未必有人真正地实施它。道理总是摆在那里,可是唯有那些能够深层体会道理的人才是最后的成功者。很荣幸,上天赋予我一个机灵的脑瓜,让我思绪敏锐,对于道理总是有种深入的专研与摸索能力。

  现如今,我正在探求“读书使人明智”的真意,并且亲身实现之。通过读书,我的思维能力得到了锻炼与加强,我的思绪进一步敏捷起来,从而伴随着知识摄入速度的加快。我不知道这样下去我会成长为怎么样的人,但是我一直会读书,不放弃获取知识。

  啊!读书使人明智,我个人看法这句话非常正确。

六年级作文 篇2

  老师今天带我们上了一节特殊的课,美其名曰——春游“行知园”。

  我们自由结伴走向行知园。刚入行知园,一股淡淡的清香侵入鼻尖。循着香味袭来的方向望去,那似蝶的串串紫色小花映入了我的眼帘。只见它枝干钩连盘曲、攀栏缠架,简直就是一件件雕刻艺术品啊!“这是藤萝”,“这是薰衣草,要不然怎么这么香,也是紫色的呢。”……一阵争吵,原来我的伙伴们在争论这是什么花。正当大家争论着,老师告诉我们说它是紫藤,又叫藤萝。我们继续结伴春游行知园。

  我喜欢看书,在班里我可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虫呢。可大自然不就是一本内容丰韵的书嘛!盛开的垂丝海棠花牵引着我的眼神,紫中泛粉,粉中透白,鹅黄的花蕊中还有金黄的蜜蜂在辛勤地劳动呢。恐怕最顶级的画家也难以调出这鲜艳欲滴的颜色!难怪冰心奶奶在《寄小读者。小桔灯》中这样写它——“这繁花从树枝开到树梢,不留一点空隙,阳光下就像几座喷花的飞泉……”。微风吹拂,满树的海棠互相碰撞,我仿佛能听到玉佩玎珰的声音。不远处,柳枝轻轻地摇曳着。高大的陶行知雕像凝视着远方,他的目光是那么深邃,好似在默默关注教室里的学生,希望我们好好学习,报效祖国。

  “同学们都到这里来。”一阵呼唤声,同学们都来到了行廊。老师让我们坐在行廊里,互相讲述这次春游的收获。

  老师又带我们来到了陶行知雕像前,我们望着高大的雕像,听着老师跟我们讲述他的教育生涯以及他的爱国故事,心中肃然敬畏。

  “丁丁呤呤……”下课了,我仍沉浸在行知园的感染中。

六年级作文 篇3

  母亲,总不知不觉地缔造亲情。某天,我亦给予母亲爱。

  傍晚,钟“滴答”在屋内盘旋,我不由提议道:“不如步行去商场购物吧?”“好呀!”

  哪知一番采购后,天空好像墨水酽酽沉淀。天色不早,两个包犹似圆鼓鼓的皮球。想到坐三轮车回家,一问价格稍贵。平时一贯节俭的母亲就要取出钱包,被我一只手径直拦住。

  “算了,走回家。”我爽朗答道。一把抢过笨重的包,仿若提着个大水桶,吃力地走了起来。

  起初,我还可以信步行进。走了大概三、四百米路,路途似乎渐渐地变得坑坑洼洼。我使劲拎着硕大的包,在道路上踉跄前行。力不从心的步伐深一脚浅一脚,窄窄的肩不断用力朝上挺,纵使我用出吃奶的劲,也无法轻松拎包。母亲疼爱地开了腔:“安琪,把包给我吧!”说着,手快速地伸了过来,就要接过包。nonono!我涨红了脸努力装成若无其事的姿态往前走,讲道:“妈,这不是好好的吗?”话毕,硬着头皮继续走了起来。母亲眉间透着欣慰,却掺着心疼,再一次发话:“给……”“好啦,我很好!”我连忙搪塞过去。

  路程过了大半,走路变得像上山坡似的吃力。我“咝咝”喘着气,纤长的`手指勒出猩红色的印。浅薄的茧硌得生疼,仿佛一粒无形的石头夹在指间。我咬咬牙,坚持道:没事,不疼。抬起腿拖出又一步。

  “安琪,来给妈妈捂手!”母亲突然将手探向我,“快,好冷!”我知道,母亲是想以此拎去包。我把袋子套上瘦小的左胳膊,轻轻靠近母亲。

  我的手,很小。我尽量岔开五指,攥紧母亲的手。希望能迸发出一团热量,温暖母亲的手。

  母亲享受地眯着眼,陶醉着,陶醉着。我则握着她的手,一声不吭地传递心扉那抹温暖,像持着一件珍宝似的珍惜。湿润的空气,渐渐潜伏到手背。可手心却好似蒸腾着一股温暖,那是我充满爱的心房,我与母亲用幸福在里面说着悄悄话:

  “有我,你温暖吗?”“暖,很暖!”顷刻,无言……

  那些亲情,没有尽头。

  因为爱无保质期。

六年级作文 篇4

  大多数人都喜欢鹿,任何生物都不可以缺少作文。这是因为——在童话中,鹿永远都是在担任着美丽善良的化身。而几乎,没有人喜欢狼。这是因为也是童话原则,狼永远担着一个欺负弱小的恶名。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也觉得狼残忍——任何肉食动物都是残忍的。一是残忍,二是它的长相:尖嘴、立耳、锐牙还有夜色那一双绿莹莹的可怕眼睛和锋利的爪子。所以,没有人真正的喜欢它。可谁又注意过狼的优点呢?狼,是勇敢的。

  不知你看见过这样的一个塑像没有:狼是游牧式生活的,一群狼正待出征。面对新一天的困难与危险,它们没有退缩,而是在勇敢的迎上去,向它挑战。狼是互助的,不知你听没听过这样一个故事(真实故事),一窝狼,大狼天天去偷村民的畜牲,村民们很恨它们,就在公狼捕食时把母狼和小狼崽捉走了,放在一个陷井里做诱饵,想把公狼也捉走,可公狼在陷井边走了几天也想不出办法,因为对一只狼来说,这个陷井太大、太深了。

  最后,母狼开始发狂咬自己、抓自己、咬小狼,疯跑告诉公狼已没有希望了,走吧。可公狼长叫一声,一头跳进了陷井里……狼,是团结的。这个不好说,因为狼是群体活动所以它也很团结。罗斯福要保护鹿,可鹿太多了,终于,太多的鹿超过了森林能容下的限度。一是森林,二是鹿,全会灭绝。人,比狼更残忍。为了利己,背叛了朋友、亲人;为了地位、钞票不惜杀人偿命,只为利益,哪怕只那么一分一毫。商场上,没有狼就会有太多的鹿,与巴凯伯森林是一样的。一切有生命的地方,都需要狼,同时也需要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