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中国好网民征文2500字(3)

时间:2021-08-31

  三、好网民应该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是低级趣味的坚决抵制者。

  为了吸引眼球,网络谣言制造者必然选择奇特、劲爆的话题,这对喜欢看热闹、玩新奇的网民来说无疑是投其所好。虚拟世界里的攻击、防卫、反击等一系列手段都充满刺激,远比正襟危坐的课堂好玩,一供一求之间,谣言摇身一变就成了“真相”。从“女干部携巨款潜逃加拿大”到“艾滋病患者滴血传播艾滋病”,再到“武汉大三女生求职被割肾”“玉溪将发生8.6级大地震”“黔西部分乡镇儿童被抢劫盗肾”等信息,耸人听闻,经查证均属编造,是不折不扣的谣言。

  眼下,网络谣言之所以有市场,是一些人猎奇猎色心理作祟,总乐于关注“桃色事件”、点击“花边新闻”,甚至像犯了毒瘾一样,一天不看就难受,形成强烈的依赖性。久而久之,这些人心理变得阴暗、污秽,分不出真假、辨不清是非、弄不懂对错,迷失了自我、迷失了方向。而那些谣言制造者,或是责任缺失,或是见利忘义,或是别有用心,捏造编造虚假的、荒唐的、阴暗的信息,误导人的思维,干扰人的判断,扭曲人的理性。网络谣言像毒品一样毒害人,败坏社会风气,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了互联网形象和社会信誉。

  四、好网民应该有守法观念,是网络秩序的自觉维护者。

  网络空间无论如何开放与自由,始终与现实社会紧密联系,并直接影响着现实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行为与现实行为一样,都具有公共性和社会性。因此在网上一言一行都必须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之内,否则,“自由的空间”难免变成“自由的墓地”。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网下不能做的事网上同样不能做。要自觉用法律的尺子来衡量自己在网上的言行,讲诚信、守秩序,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筑牢网络安全的法治屏障。

  如2013年审理的“秦火火”案,就是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传播谣言牟取暴利的典型案例。抵制和反击网络谣言,人人有责。广大网民要共同行动起来,打一场反网络谣言的全民战。网络谣言制造者是罪魁祸首,必须予以严惩。严惩,绝不仅是公安部门的事,每个网民都是维护网络世界和平的“干警”,都是反击网络谣言制造者的“卫士”。特别是知情网民,要及时站出来,不做“沉默的羔羊”,敢于对谣言说不,要予以批驳,让谣言止于真相。

  “好网民”不是靠一两次争取就能一蹴而就的,关键要有责任和担当意识。互联网的开放与自由并不意味着它就是一个可以肆意妄为的地带。恰恰相反,它需要网民自觉坚守责任担当。一个充斥谣言的网络,就像是一个漂满垃圾的海洋,风景再美,也无法让人赏心悦目。因此,剔除消极肮脏的东西,让积极健康的内容留下来,是每个网民的责任所在。作为一个网民,我们应该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应该为自己的言论负责;滋生事端、散布谣言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抵制和反击网络谣言,是一名中国好网民的职责。广大网民要共同行动起来,打一场反网络谣言的全民战。网络谣言制造者是罪魁祸首,必须予以严惩。严惩,绝不仅是公安部门的事,每个网民都是维护网络世界和平的“干警”,都是反击网络谣言制造者的“卫士”。特别是知情网民,要及时站出来,不做“沉默的羔羊”,敢于对谣言说不,要予以批驳,让谣言止于真相。

  要扬长鞭,痛打“贩毒者”。网络谣言传播者缺乏社会责任感,缺乏基本道德,缺乏做人准则,对连自己都无法证实的东西总去跟帖、转发甚至起哄,甘做网络毒品制造者的“帮凶”。我们要自觉抵制、远离谣言,对一些谣言传播者,要促其反省,不在低级趣味、自我愚弄中荒废人生。

  要亮明镜,挽救“吸毒者”。轻信网络谣言者最可悲,他们或许因为单纯、幼稚,或许因为缺乏理性、常识,容易轻信。对这些人,要用事实、真相和案例做镜子,帮助其看到事实、看清真相,看到轻信谣言的危害,增强辨别力和免疫力,理性看待事物,不“逐臭”,不“八卦”,更不沉迷于猎色猎奇,做到“心理阳光、眼睛明亮、头脑清醒”。如果每个理性的网民都去积极挽救网络谣言“吸毒者”,多一些规劝、多一些关爱、多一些引导,就能让网络这片天空充满阳光。

  做一个合格的好网民,既要有决心,更要有行动,要打击网络谣言,还网民一个干净的空间。一元复始,万象更新。我们应该以“蛮拼的精神”,依法依规上网,文明理性发言,不造谣传谣、不攻击谩骂他人,同享权利,共担义务,一起建设文明理性网络社会,传递网络正能量,做一个符合文明社会规范的“中国好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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