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教学课件(3)

时间:2021-08-31

  26.征收增值税同时征收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率)

  27.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按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8.销售农机配件适用17%税率

  29.运费抵扣伴随货物:货物不能抵扣运费也不能计算抵扣

  30.免税废旧物资的抵扣:只使用于生产企业(普通发票)。

  31.销售农业产品的加工品挂面:按17%的税率。

  32.将进口的办公设备自用:为购进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

  33.杂志:适用13%的增值税率。

  34.原油和盐:17%

  35.天然气、煤、矿产品:13%

  36.防伪税控专用发票:2003年3月1日

  37.混合销售:50%以上

  38.饭店附设小卖部零售收入:收入/(1+4%)×4%

  39.通过期货交易购进货物:通过商品交易所转付货款,可视同向销货单位支付货款

  40.不免不退:计划外出口原油、援外出口货物、禁止出口货物

  41.免、抵、退的计算:a、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收入×(增值税率-退税率) b、当期应纳税额=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c、出口货物免、抵、退额=出口收入×退税率 d、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 e、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42.以“日”为缴纳期限: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

  43.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的期限:自海关填发税款交纳证的次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44.回购委托加工卷烟需提供:牌号、税务机关已出示的消费税计税价格。联营企业必须按照已出示的调拨价格申报缴税。回购企业回购再销售的卷烟收入应与自产收入分开核算。符合以上条件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45.汽车轮胎: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

  46.消费税率:a、卷烟:①定额:每标准箱(50000支)150元,②比例: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50元以上的45%,50元以下的30%。 雪茄25% 烟丝30% b、酒及酒精:①粮食白25%,定额每斤0.5元 ②薯类白15%,定额每斤0.5元 ③黄酒240/吨 ④啤酒: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000元及以上的,250/吨 ;3000元以下的,220/吨 ⑤其他酒10% ⑥ 酒精5% c、化妆品(含成套)30% 4、护肤护发8% 5、贵重首饰珠宝玉石5% 6、鞭炮焰火15% 7、汽油(无铅)0.2/升 (有铅)0.28/升 8、柴油0.1升 9、汽车轮胎10% 10、摩托车10%

  47.酒类产品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所有酒类)

  48.卷烟核定价格=市场零售价/(1+35%)

  49.通过非独立核算部门销售自产消费品: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量征收消费税

  50.以同类最高销价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纳税人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